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
纪检监察干部要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发布时间:2006-11-20 08:48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06-11-20

文化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组长  常克仁

    胡锦涛总书记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既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既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述,也是反腐倡廉的基本要求,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准则。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应努力把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一项突出的政治任务、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个工作重点,作为永葆先进性的一个鲜明导向抓紧抓好,并走在社会前列。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带头学好,更要模范践行好,这样才能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一、“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

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精辟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善结合。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必然要求。在我国传统思想中,历来十分重视荣辱观念。可以说以荣辱观念为重要内容的优秀文化传承是中华文化之宝,是中华社稷之基,是民族精神之魂。五千年的历史长河,无论长期的战乱、大规模的迁徙,还是外来文化的碰撞,在沧桑巨变中,我们的民族总是坚守着一份对于真善美的崇高而纯粹的追求。从耻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到无颜面对江东父老的项羽;从耻为亡国奴的郑成功,到拒绝美国救济面粉的朱自清……,多少公忠体国的志士仁人,多少舍命为仁的豪侠义杰,多少勤劳质朴的黎民苍生,都成为古老传统的化身!正是这千千万万的历史主人公造就了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丰功伟绩。这些当然也与我国古代思想家对荣辱观念的重视分不开。先贤往往将荣辱放到与人格一样重要的地位:“人不可以无耻。……耻之于人大矣。”(《孟子·尽心章句上》);荣辱的核心标准是仁:“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以及义利之辩:“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篇》)。荣辱的取舍在于个人的修为:“荣辱之责在于己,而不在乎人”(《韩非子·大体二十九》)。在《贞观政要》中提出了臣子的“六正(圣臣、良臣、忠臣、智臣、真臣、直臣)六邪(具臣、谀臣、奸臣、谗臣、贼臣、亡国之臣)”之分。可以看出,荣辱是其中的重要划分标准。清代思想家龚自珍把个人的荣辱与国家的兴旺联系起来,达到了较高的认识深度:“士皆知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这些都是我们民族珍贵的思想财富,对我们熔铸新时代的民族性格、民族心理和民族精神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我们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汲取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用先进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始终保持人们特别是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选择。“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管子》)。物质条件的改善是精神生活提高的必要前提。改革开放27年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在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以及各类严重犯罪活动等也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了严重影响。只有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才能知荣弃耻,褒荣贬耻,扬荣抑耻,才能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才能凝聚人心、提升境界、激发活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才能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结果。道德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的道义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人们只要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追求,面对社会的诸多矛盾和利益冲突,就能达成谅解、形成共识、理顺情绪、凝聚意志和力量、协调行动,步调一致地去化解矛盾、消除冲突。因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必然结果。

二、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

荣辱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了问题,其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就会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就会混沌不清。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基础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消除陈旧观念,突破陈规陋习,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占领思想“阵地”,形成一种“强势”,既可以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又可以为他们克服不良风气、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腐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让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深入人心。群众的道德素质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才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我们要充分利用文化系统的资源优势,组织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清正廉洁的文化氛围。

二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官气正则民风清,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对社会道德等都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党员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直接影响着党风政风,事关党群关系和党的形象。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重要论述是面向全社会的,同时也是面向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要带头遵循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推动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明显好转。领导干部要“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更加坚定地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抵御各种诱惑的冲击,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是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促进制度建设。荣辱观的提出,使我们为政之德更加清晰,律己要求更加明确,也为社会各种行为明确了标准和尺度;在制度建设中,围绕坚持“八荣八耻”,建立健全管用好使的制度体系,形成管事的人用制度来约束,管人的事用制度来规范的机制;在制度的约束下,耻前止步,遇耻而拒,使荣辱观的相关内容成为具体政策发挥导向作用;成为规章制度发挥约束作用;成为法律法规发挥保障作用。

三、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自己首先要自觉接受党纪政纪约束,自觉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打铁还得自身硬”,这样才能挺直了腰杆去纠正、处理别人的问题,才能真正树立可亲、可敬的形象,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和行动中统一起来,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做党的忠诚卫士,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一要认真学习全面理解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也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它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几乎涵盖了人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认真地践行它,我们才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而践行的前提就是要深刻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内涵。为此,我们必须努力学习,不仅对其内容烂熟于心,更要领悟真谛,掌握精髓,为践行荣辱观奠定基础。

  二要大力宣传荣辱观,做好荣辱观的宣传员。“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社会主义价值观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党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自己学好执行好的同时,还应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员,让人人都知晓何为荣、何为耻,形成浓厚的讲荣耻的氛围,以“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三要带头践行荣辱观,做践行荣辱观的表率。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落实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平时要用荣辱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融入到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细节中。做勤奋学习、崇尚科学的表率,做执政为民、依法办事的表率,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表率,做清正廉洁、遵守纪律的表率,做乐于助人、团结奋斗的表率,为社会风气的净化、优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荣辱观的积极推动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行之有效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切实解决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形成。

总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当今时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反映,是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完善,是一个国家文明民主的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做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为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新风尚,发挥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