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
简报第81期:中国东方歌舞团抓廉政 促发展
发布时间:2008-08-22 12:14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08-08-22

中国东方歌舞团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和其他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营造了健康向上、清正廉明的氛围,促进全团工作的全面发展。                                      

中国东方歌舞团在狠抓廉政建设工作中,十分重视制度建设,根据文化部有关批复,先后制定了《奖惩条例》、《党政班子会议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办事,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有效防止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加强财务监督方面,东方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监督一票否决制”,日常财务工作由指定的副职领导干部负责,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由党政领导班子会同纪检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并联签会审。在严禁公款吃喝方面,取消了领导干部随意签单吃喝的权利,杜绝了公款吃喝现象的发生。在基建工程和大宗采购工作中,东方团坚持“阳光操作”,按照制度严把廉洁关,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如在2006年大量高品质舞台设备的采购工作以及目前的办公楼、业务楼、食堂等的装修改造工程中,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由纪检监督人员实施重点监督,以保证公开、透明。

中国东方舞蹈团领导不仅重视廉政建设,而且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在团党政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蔚然成风,有效促进了全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