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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落实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十条意见》和青海省文化厅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青海省文化厅制定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该省文化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一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教育,加强警示教育,特别要选择文化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二是要加强廉政文学艺术创作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优势,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作精神,引导、鼓励、支持其创作出既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又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作品。三是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利用文化“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各类文化节艺术节等载体,组织廉政文艺晚会、廉政歌曲比赛、廉政文艺巡回演出等文艺演出活动。四是要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利用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文化场馆举办廉政文化展览,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宣传廉政文化思想。五是要打造廉政文化宣传媒体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进村入户”等文化工程,加大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六是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农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活动。七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理论研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江泽民反腐倡廉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论述中的廉政文化建设思想,研究探讨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廉政文化体系,研究探讨廉政文化建设如何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中等理论问题,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理论水平。八是要加强廉政文化资源的挖掘和整理,把优良革命传统、作风与民族传统美德紧密结合,赋予廉政文化崭新的内涵。九是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和文艺评奖评审活动监督工作中的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把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理念和要求引入监督活动中,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导向性作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思想理念,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