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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9期:山东省文化厅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09-04-16 08:58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09-04-16

 

近日,山东省文化厅党组下发了《关于在省直文化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教育活动目标、主要内容、总体安排、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次教育活动要求各单位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冷、浮、庸、奢、散”等五个方面,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通过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实干意识、责任意识、节俭意识、纪律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