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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23期:福建省文化厅对廉政文化建设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0-04-13 14:20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10-04-13

  中央纪委、中宣部、文化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后,福建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大工作任务,抓紧部署落实开展。

  一是抓规划。在编写《福建省“十二五”文化建设规划》时,把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其中。把廉政文化建设摆上文化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在艺术创作、群众文化建设等方面突出廉政文化内容。

  二是抓活动。组织全省廉政小品艺术创作活动,筹办全省群众艺术馆廉政小品大赛。总结莆田现代文明小戏的做法和经验,在全省文化系统进行宣传推广,形成整体效应。指导省图书馆廉政图书室进一步完善规范,面向全社会开放。依托省图书馆“东南周末讲坛”,增加廉政主题讲座,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抓突破。总宣传推广莆田现代文明小戏的经验,着力挖掘群众智慧,发掘先进典型,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崇尚清廉的良好氛围。鼓励全省文艺工作者对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较强的廉政题材文艺作品进行二度创作,争取形成廉政文化精品。

  近日,福建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宋闽旺又对文化系统发挥优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新要求。

  一是突出廉政文化的大众性。文化部门要借助文艺优势和文化阵地,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家庭等社会各领域;要鼓励引导广大文化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的廉政艺术作品;要广泛依靠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

  二是发扬红色文化的时代性。要让古田会议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震救灾精神等红色文化发扬光大,让人们在红色之旅中接受红色廉政文化的生动教育,增强对革命传统的认同感,发挥红色文化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实现传统文化时尚化和生活化。要积极倡导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使传统廉政文化呈现新的表现形式,融入人们的现代生活之中,更加入人脑、进人心,真正起到在廉政宣传教育中的有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