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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艺术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检查,近来按照部党组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督防控机制。根据业务工作职能和特点,艺术司将廉政风险点查找工作分“学习、查找、审核、防控”四个步骤进行。
自2月下旬起,艺术司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文化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部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充分认识查找廉政风险点、实施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做好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艺术司强调做到三个“明确”。首先,明确风险点排查重点。紧紧围绕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以工作中潜在的“利益点”为突破口来重点排查风险点;其次,明确风险点排查要求。要求将查找风险点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处室、每一个岗位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其三,明确风险点排查的工作程序。每个处室先行排查各处室风险点并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并报分管司长审定和司务会集体审核。对于各处室相类似的风险点,艺术司将分类监管,汇总为统一的防控制度。
日前,艺术司立足保障业务工作健康有序进展,重点抓两种活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一是文华奖评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及各艺术门类全国性的文艺评奖评审活动。对于此类风险点,艺术司的防控措施主要有:进一步规范文艺评奖评审章程和制度,确保评奖评审活动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建立健全公示、回避等制度,确保评委构成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强化评委和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和财物,不得徇私舞弊,不得为参评参选剧目和个人说情拉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审评奖活动实施全程监督。
二是艺术司承办的重大文艺活动。对于此类活动的风险点,艺术司的防控措施主要有:根据艺术规律和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事先主动征求财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活动预算的意见,事后主动要求财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聘任专业的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务部门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经手人、制作负责人、处领导和司领导要层层把关,层层监督,确保活动经费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