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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44期:青海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开展对玉树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0-06-21 09:43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10-06-21

  4·14玉树地震发生后,驻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纪检组监察室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指示精神要求,有效开展对文化系统抗震救灾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缜密安排抗震救灾监督工作。协助厅党组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玉树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的通知》两个文件,为保障廉洁抗震救灾早打招呼、早立规矩。

  二是认真做好救灾和重建监督检查。加强对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灾后重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透明。其中,文化部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中紧急划拨300万元,专用于玉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国家文物局拨付78万元,其中70万元用于省文物局救灾前期工作经费,8万元直接用于玉树州文管所救灾前期工作经费。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布置明确安排、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切实保障这两笔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三是做好有关统计管理。日前,驻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纪检组发出通知,要求厅属各单位和机关有关处室部门跟进抗震救灾部署,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预防发生腐败。统计工作项目包括:厅属单位汇总报送各自募集、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来源、数额及去向厅机关党委汇总报送厅系统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的交纳数额及去向;厅财务处汇总报送全国各省、区(市)文化、文物、出版和发行单位捐赠给厅系统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数额及去向;厅财务处汇总报送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拨付给厅系统的抗震救灾专项工作经费、物资的数额和使用情况等等,要求抗震救灾一定要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