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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文化厅、云南省文化厅分别召开“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对本年度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加快构建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
四川省文化厅按照省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直文化系统实际,提出四项实施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财务部门要担当治理活动的主角,杜绝敷衍塞责、文过饰非。二是要严格把握政策。首先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被查从严、严惩顶风违纪的治理原则,在督导和抽查过程中仍存在问题的,务必从重从严处理,还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继续坚持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三是要坚持源头防治。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相结合,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落实责任。对治理和复查情况进行公示,组织每个单位法人签定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
云南省文化厅制定了《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省文化系统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两个结合、一个纳入”。一是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起来,注重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二是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督监察工作结合起来,推动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和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构建资产监控体系,强化监督监察职能。三是把“小金库”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在治理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依法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