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下发《关于设立“党费日”的通知》,通知指出,厅党组书记龙志刚倡议“党员按月主动交纳党费”,是全面贯彻“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性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具体体现。设立党费日,可以帮助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提升责任意识和先进性意识。
通知要求,每月5日为“党费日”,文化厅系统全体党员应在当日凭《党费证》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因出差、休假、事假、病假等原因不能按时交纳党费的,可委托他人代交或在其返回单位第二天主动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不能履行党费收缴职责的,支部书记要另行安排专人代行收缴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示范带头,用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机关党委要组派督察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党费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党费交纳情况进行公示。(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