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出台《中共福建省委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大力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和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健全文化和自然遗产、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延续福建文脉,筑牢文化自信根基。
意见要求,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实施文艺高峰工程,健全完善文艺精品和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导扶持机制;要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老区苏区为重点加大文化扶贫力度,健全“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文化惠民工程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要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多元投入等机制,建好百姓大舞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精准、更有效的文化服务。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文化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加大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力度,实施文化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完善文化创作体系,建立健全福建戏曲传承保护机制,打造一批闽派文艺品牌;加快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工程,打响“全福游、有全福”品牌。(黄国勇)
上一篇: 厦门市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
下一篇: 福建刘亚楼将军纪念馆新馆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