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实施“艺术高峰”战略,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一是加强艺术创作引导。深入实施“艺术高峰”战略,完善重点剧目创作研讨论证机制,提升艺术创作质量。继续实施舞台艺术“4+1”工程,积极探索创作项目政府购买、补助引导、奖励补贴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强艺术创作规划指导,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时间节点,对焦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努力推出一批艺术精品。实施“齐鲁文化重点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美术创作,打造壮大“齐鲁画派”。持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二是提高艺术单位精品创作生产能力。组织院团管理人员职业化能力培训班,加强文艺院团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继续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健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推动山东画院组建理事会,健全内部治理规则,优化运行机制。
三是推动齐鲁戏曲创新发展。落实《关于做好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山东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实施方案》。举办山东地方戏曲经典剧目展演,支持优秀戏曲剧目开展省内外巡演,扩大齐鲁戏曲影响力。办好山东地方戏“音配像”工程,继续开展濒危剧种“依团代传”工程。加强戏曲史料保护研究,完成省内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
四是举办系列文艺演出。组织“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全省优秀剧节目展演”,组织省内优秀剧目进京展演,举办“山东美术名家名作全省巡展”。推进“齐鲁大舞台”城市演出季。继续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办好公益演出进社会福利机构活动,开展“戏曲(艺术)进校园”试点活动。
五是推出更多优秀艺术人才。建立山东戏曲名家“大师工作室”,实施“名家传艺”计划。建立青年艺术人才名录,实施“青年艺术家重点创作项目扶持计划”,支持青年创作者开展创作实践、提升创作水平。开展第二届“山东戏曲青年名家”评选活动,举办吕剧青年艺术骨干集训班、青年戏曲作曲人才培训班。(来源:山东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