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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省实施文化惠民消费工程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发布时间:2018-06-28 10:10 来源:山东省文化厅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山东省文化厅 2018-06-28

  今年7月至10月,山东将在全省市县乡村开展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以进一步优化文化消费环境,丰富文化消费业态,培育文化消费理念,引导文化消费行为,推动文化消费升级,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努力使文化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建立“五个一、多方融合”的运行模式。“一券”即文化消费(电子)券,通过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发放面值10元至200元不等的消费券,消费者持券在签约商户同等额现金按一定比例支付消费。文化消费券以补贴文艺演出为重点,同时补贴图书报刊、电影电视、文化旅游、体验娱乐、文创衍生品、文化用品、艺术培训、体育健身等领域。“一平台”即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连接供给端和消费端,使消费者注册申领使用更加简单便捷,同时实现文化活动信息宣传发布、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监测、消费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一区”即文化消费集聚区,入驻优质文化产品和互动体验项目,集中开展文化消费营销活动,推动文化消费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一店”即文化产品展销(无人)店,与现有商业综合体、邮政网点等场所共建,全省城乡合理布局,便利大众文化消费。“一示范”即开展文化消费示范县(市、区)和放心文化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善文化消费运行体制机制,提高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多方融合”即文化事业产业融合、跨区域文化消费融合、文化与相关部门行业消费融合、文化消费与消费金融融合、文化消费与其它消费融合等。

  签约企业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省申报参与消费季的文化企业1926家,已有598家企业完成协议签约。审核企业上线产品7000余件,通过4693件。文化消费场所建设有序推进,首批公布全省50家文化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与邮政山东公司战略合作,共建U+文惠店164家,一批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互动体验项目陆续入住,并纳入文化消费补贴范围。

  各市文化惠民消费工作进展有序。目前17市已全部落实财政资金,共计8170万元;县级落实财政资金2565万元。济南、青岛、淄博、滨州、烟台、济宁、威海、滨州七市已陆续发放文化消费券1764.54万元,共使用消费券1252.6万元,直接带动消费6086.58万元。各市已开展主题活动3769项,开展活动67999场次,参与人数达3537.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