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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省文化厅组织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28 09:15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01-28

  根据中央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山西省文化厅动员全省文化系统人员和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活动依托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群众文化团队以及文化志愿者,结合“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坚持重要时间节点与长效机制结合、普通人群与特殊群体兼顾、专业院团与志愿者服务协同,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艺术知识普及教育、文化艺术技能辅导、文化展览展示、文化市场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努力做到让群众文化消费有能力、文化活动有场所、文化内涵有载体、文化表现有机会,讲好山西故事、唱响山西品牌,真正起到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按照“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的精神,深入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着眼于加快转型跨越、建设文化强省,以各级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工艺美术专题馆、剧院、文化广场为基础,搞好阵地服务;以送演出、送书、送设备、送服务到基层为手段,搞好流动服务;以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平台,搞好数字服务;以开展免费、低价演出和发放文化惠民卡等形式,搞好优惠服务;以加强与社会资源整合和互动为模式,搞好共建服务。主要开展十项活动:

  1、“送欢乐下基层”文化服务活动。各类国有文艺院团和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要充分整合和挖掘自有资源,以“轻骑小分队”、“流动舞台”、“流动图书馆”、“流动讲台”等适合为基层服务的形式,把经典剧目、文艺演出、图书送到街道社区、乡镇村落,每院团(馆)都要与基层单位对接,开展免费服务和惠民服务。

  2、“中国梦·三晋情”节日纪念日文化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要利用各类纪念日和节日,组织举办文艺演出、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等活动;利用传统节日,举办道德讲座、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开展面向妇女儿童和广大劳动者的文化活动。

  3、“爱心接力”关爱特殊群体服务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联系中小学校、老年之家、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中心以及建设工地等场所,针对性地为青少年、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展文艺演出、文化辅导以及读书、读报、讲解电影等文化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4、“润物无声”公共图书馆服务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要邀请知名专家学者、非遗传承人开展各类知识讲座培训;联合各类学校和群众团体,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围绕图书馆业务工作,组织文化志愿者,加强图书导读、读者咨询等各项服务。

  5、“快乐生活”文化馆(站)服务活动。各级文化馆(站)要主办或协办各类文艺活动,联系省内外、系统内外的艺术师资力量扩大文艺技能培训,打造当地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每馆(站)建设至少1个自有文化活动品牌,并积极帮助群众文化团体建设文化活动品牌。

  6、“美丽三晋”美术馆服务活动。各级美术馆要举办不同类型美术讲座,普及美术知识,提高大众的审美水平和欣赏能力,吸引更多群众走进美术馆感受艺术魅力。同时,要做好对文化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和培训工作,通过担任导览员、讲解员,做好宣传报道、外文翻译、资料整理等相关工作。

  7、“意·境”展示展览服务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与外部展示阵地,整合各种文化资源,开展公益展览活动。要鼓励群众自发开展展览展示活动,按照工作计划无偿提供场地。

  8、“文化e行”数字文化工程服务活动。结合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各级共享工程中心、站点要做好技术指导、政策宣传、数字文化资源整理、群众上网辅导、观众组织等工作,为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普及文艺、文史、科普、法律、卫生及农技常识。

  9、“幸福使者”文化企业优惠服务活动。各级文化部门将积极创新,先行先试,与各类文化企业(文化中心、网吧、影剧院、音像店、基层群众娱乐场所、文化产品企业等)平等协商,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以市、县为单位,制订鼓励文化企业惠民办法,优先给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发放文化优惠卡,提供受群众欢迎的优惠文化服务,真正让群众享受实惠。鼓励社会力量赞助、捐赠文化服务或产品,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通过企业冠名、活动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实现与企业的互惠双赢,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化服务工作。

  10、“精彩无界”社会共建文化服务。加快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培植示范文化广场和优秀业余文艺团队。各级文化单位要拓宽渠道,积极与各类单位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惠民服务活动,促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乡村文化等各种特色社会文化的蓬勃发展,在全社会兴起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的高潮,进一步丰富全省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这项活动贯穿2014年全年。山西省文化厅要求各地、各文化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作为文化工作的龙头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确保活动顺利实施;要创新服务方式,鼓励先行先试,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载体,打造一批文化惠民服务品牌项目,为群众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文化服务;要做好宣传推广,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与成效,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检查指导,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同时,省文化厅党组成员每人联系1至2个市进行具体指导。(来源:山西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