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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下简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是我国文化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它的出台对于“承担文化信息资源建设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理论研究、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和组织,以及相关人员培训等工作”的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更兼具战略性和战术性的指导意义。
发展中心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与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全方位对接职能,力推文化共享工程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见成效。
首先,组织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自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后,发展中心就将“专题学习研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2017年党支部学习计划和青年培养计划之中。先后组织全员逐条学习全文、学习1月12日文化部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字稿。2月23日,派员参加文化部统一组织的视频会议;3月1日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施行当天,邀请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国新现场解读,并通过文化共享工程·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国家数字文化网向全国直播。各地约10.9万名基层文化骨干通过PC机、公共数字文化一体机、国家数字文化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收看了直播,并与专家进行了实时互动交流。
其次,利用国家数字文化网、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等渠道开展宣传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数字文化网公共文化门户网站的阵地作用,通过发布每日动态、开设普发园地、开通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宣传普法工作。经过精心策划和制作,于3月1日正式推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普法园地”专栏,下设新闻资讯、立法进程、专家解读、工作部署、各地动态等7个子栏目。该专栏既有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的热点资讯报道,也有对其立法进程的详细介绍,更有文化部部长和相关负责人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访谈,还有各地文化工作者热议、专家解读、工作部署等。截至目前,专题中发布60余篇稿件,吸引访客数(IP)23372人次,页面浏览量28437次。与此同时,在国家数字文化网的“数字学习港”栏目中,设置了相关专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讲座的视频直播预告和链接。今后,国家数字文化网将持续关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实施情况和相关工作部署,跟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资讯的最新动态;在专题中持续选登专家解读,跟进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动态,关注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反馈意见,集中整理视频讲座资料,上线视频栏目,以多种媒体形式进行普及,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力度。
第三,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决策和2017年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要求,组织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重点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部门汇报、班子点评、与会同志提建议的方式,就如何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保障基本、促进均等”中肩负的历史使命,逐部门、逐事项研究梳理,确保发展中心年度任务及重点项目分工到人、责任到岗。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保障能力;加强国家数字文化网、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的新媒体渠道优势,重点在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汉藏文化交流、文化睦邻工程等基层和项目上加快提档升级步伐;以“中国文化馆年会”“全民艺术普及业务技能提升计划”等为抓手,切实把人民群众享受基本文化权益的期望和需求转化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第四,对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取得新突破。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统筹规划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库,实现基层网络服务共建共享。”为此,发展中心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乡镇为重点,推动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提档升级;统筹推进中西部贫困地区公共数字文化提档升级;全面启动实施汉藏文化交流和文化睦邻工程。二是增强资源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建设“戏曲动漫”等数字文化产品,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活动”和“文化超市”数字文化服务模式,对群众文化需求实行订单式服务。三是发挥平台、渠道优势,打造传输快捷顺畅的服务网络。提升国家数字文化支撑平台数字资源加载进度,推动县级以上分支中心、文化馆系统纳入平台;继续加大对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等新媒体的有效应用,策划开展“百姓大舞台”等线上线下结合的资源交流和品牌播放活动;进一步加强国家数字文化网建设,按照变“政府端菜”为 “群众点菜”思路,优化网站内容组织,强化智能检索功能,加大资源投放力度,缩短资源更新周期,开发网站手机APP应用,使其成为文化部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文化领域工作交流和基层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
下一步,发展中心会继续深入研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据此全面梳理修订文化共享工程各级分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设标准,完善文化共享工程绩效评估指标。在如何“推进区域均等,重点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推进城乡均等,重点增加农村公共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推进群体均等,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特点与需求开展服务”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整合特色产品,组织举办专项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在“保障基本、促进均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取得新突破,以事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来源: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