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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这是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对2012年主要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还是完成十七大之后提出的阶段性改革任务的收官之年。
根据中央部署,十八大之前的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主要是“三个基本”,即基本完成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为贯彻落实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确保2012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文化部领导正分别带队深入相关省(区),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进行专项督查。
对于文化系统来说,今年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抓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近年来,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在改革实践中逐渐摸索出了国有文艺院团“五个一批”,即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的改革路径。实践证明,这是符合国有文艺院团实际的。目前,全国文化系统2102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进行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1367家,另有269家院团已经确定了改革路径。全国已经有六成的省级、五成的地市级、四成的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完成改革任务,11个省(区、市)已经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工作任务,工作进展情况较为顺利。但是,还有少数地区工作进展比较滞后,一些省(区)改革滞后程度比较严重,要在上半年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时间很紧、压力很大。
面对这项艰巨的硬性任务,各级文化部门尤其是个别改革仍相对滞后的地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大局已定,不可逆转。观望和等待,只会错失改革发展的大好良机。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硕果累累。凡是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推动思想观念转变,实现体制机制创新的国有文艺院团,无一例外均取得了历史性的大跨越:文化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获丰收。这些生动实践例证充分表明,改革创新是动力,改革创新出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特别是一般国有文艺院团,只能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来获得发展动力,否则不可能产生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也不可能有发展壮大的潜力。
当前,全社会对文化改革发展的关注程度空前提高,文化改革发展的机遇前所未有,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基础稳固坚实。我们必须破除长期以来把国有文艺院团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文工团”的思维,打碎桎梏文化发展的枷锁,继续坚定不移地通过体制改革,解放发展文化艺术生产力,让国有文艺院团真正成为演艺市场的合格主体,成为面向市场、面向观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生力军。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关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十七届六中全会清晰标定了文化在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中的历史方位,深刻凸显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价值。这是我们党准确把握国际国内新形势后作出的科学分析和理性决策,完全切合文化改革发展实际的要求。我们必须义无反顾、决不懈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继续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演艺业的全面繁荣发展,不折不扣地完成既定改革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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