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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部退(离)休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的规定,文化部对部系统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现将2015年3月以来文化部系统退(离)休人员在社团兼职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对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存在不同意见或疑问的,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文化部办公厅、人事司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文化部办公厅 李耀兴
59881351 59881313(传真)
文化部人事司 刘前闯
59882143 59881839(传真)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编:100020
办公厅 人事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