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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說文化立法:蓄積勢能 駛入快車道
發布時間:2018-03-20 10:29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8-03-20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文化法治建設堅強有力的保障。文化法治建設對於完善法治體系、保障文化發展繁榮、提高文化治理能力、維護國家文化安全、保障和實現公民文化權益,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國文化立法現狀如何,如何跟上文化改革發展步伐?這些都是在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道路上不容回避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管窺端倪:文化立法進入加速期

  我國文化法治建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粗到細、從分散到體系的發展過程,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黨的十八大以來,文化強國和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逐漸深入人心,我國文化法治建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在文化立法、執法監督、轉變政府職能等方面取得了可喜進展,積累了寶貴經驗。

  2015年5月19日至20日,文化部在京召開全國文化法治工作會議,順應形勢,明確目標,查找不足,部署任務,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是2006年以後文化部又一次專門就所負責領域的法治工作召開的全國性會議。自此,文化立法小步快跑,走上了加速通道。

  文化領域從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到文化立法工作力度持續加強,文化法規體系逐漸完善,文化法制環境日趨成熟。黨的十八大以來文化立法力度之大、成效之巨,前所罕有,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寫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數說落地:法治成效未來可期

  文化立法

  據統計,截止到2016年,與文化工作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有154部,地方政府規章有138部,地方規范性文件達1.3萬余件。全國地方文化立法數量超過10部的有14個省(區、市)。

  文化執法

  文化系統按照中央要求,集中力量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全國列入改革范圍的403個地級市以及2594個縣(區)已全部完成綜合執法機構組建工作,綜合執法人員達3萬余人,92%的地區完成委托執法或授權執法的行政確認工作。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文化部於2016年組織開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貫徹落實情況檢查,評估報告顯示:

  已有24個省(區、市)制定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性法規,其中,17個省(區、市)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方性法規是在非遺法實施後制定的。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國各省級財政累計投入163731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省級財政平均累計投入5117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累積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有10個省(市)。

  2015年,全國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38719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省級財政平均投入1210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5年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有15個省(區、市)。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國各市級財政累計投入101909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平均每省市級財政累計投入3185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累積投入3000萬元以上的有11個省(區、市)。

  2015年,全國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30931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每省市級財政平均投入967萬元(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5年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1000萬元以上有11個省(區、市)。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國各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累計投入123656萬元。2015年,全國縣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32122萬元。

  截至2016年,已公布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1372項(不含子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13087項。

  在16個省(區、市)設立18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多省建立了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

  截至2016年,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198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各省(區、市)批准公布了14928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文物保護法

  2017年,國家文物局指導各地查處文物法人違法案件314起,17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公開曝光一批文物違法犯罪典型案件和文物安全重大事故,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11次。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取得重要成果,打掉上百個文物犯罪團伙,抓獲近千名文物犯罪嫌疑人,繳獲上萬件涉案文物。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公共圖書館法

  目前,凝聚了社會各界智慧和共識的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和公共圖書館法在進一步健全我國文化法律制度、促進公共文化事業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舞台上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侵佔、挪用公共文化設施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公益性文化單位服務項目日趨完善、服務內容日漸豐富,人民群眾越來越多地享受到免費或優惠的文藝演出、陳列展覽、閱讀服務等。

  相對滯後:數量偏少 層次較低

  2015年召開的全國文化法治工作會議提出文化法治建設存在六個問題:

  截至2017年,我國立法總數近4萬件,其中有關文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數量1000余件,佔全部立法不到3%。其中現行的文化領域法律佔全部現行法的比例不到2%,與之對應,經濟領域法律、政治領域法律、社會領域法律和生態環境領域法律分別佔全部現行法的比例約為32%、51%、7%和7 %,文化立法成為短板,這與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要求不相適應。

  蓄勢待發:文化立法或迎黃金時代

  黨的十九大報告作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重大判斷,新時代中國的改革發展路徑已經明晰,加快文化立法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必然選擇。

  針對文化法治建設存在的滯後和薄弱環節,到2020年我國文化法治建設的總體目標是:

  建成完備的文化法治體系固然有待時日,但在世界文化交融交流日益廣泛、廣大人民群眾的多樣化文化訴求不斷變化,以及迅速迭代更新的互聯網傳播大背景下,文化立法必須迎頭趕上,為我國文化事業發展保駕護航。

  所幸,在法治觀念已經成為社會普遍共識的新時代,文化立法的進程足夠順應世道人心。也許不久的未來,千呼萬喚多年卻依然藏在深閨的文化產業促進法就會揭開神秘的面紗,也會有更多專業性強、覆蓋面廣的文化法律如雨後春筍般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