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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文化“融資難” ——文化、金融界聚焦《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
發布時間:2014-03-31 12:08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4-03-31

  

  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李琤 李婧

  文化產業的利好數據增強了文化從業者的信心。(制圖 張海寧)

  

    編者按:文化產業新政組合拳又打出強有力的一擊,瞄准文化金融。3月25日在江蘇無錫召開的全國文化金融合作會議上,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三部門出台《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被外界解讀為文化產業又將再上新階段。《意見》與以往各項文化與金融對接政策不同的是,不再過多重復以往金融單方面支持文化產業的諸多具體事項,而是從文化金融的瓶頸環節、薄弱領域入手,體現文化金融合作的開拓創新。

  本報從梳理這些薄弱環節切入,解讀《意見》中的對策,並在大會現場採訪來自全國各地的文化和金融界人士,了解到他們對此提出的解決辦法或建議,希望能對全國大量面臨著融資難的中小微文化企業有所啟發。

  我國文化產業已經進入成長期,文化產業投融資已初具規模,2013年全社會文化產業投融資規模超過6000億元。2016年文化產業將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根據測算,文化產業投融資需求將突破1.2萬億元,其市場空間巨大。但同時,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結構不盡合理,目前企業發展仍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入,在我國文化產業投融資結構中銀行僅佔10%,文化產業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佔比僅為22%,金融對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仍然有限。

  為何一邊是巨大的市場需求,另一邊是脫節的金融服務,文化與金融合作的瓶頸究竟在哪裡?新出台的三部門《意見》對此又有何具體辦法?金融機構對此是否已進行過一些試水,未來又有哪些可能的嘗試?文化主管部門又有哪些建議?

  難題一  文化企業大多“輕資產”,抵押擔保物不足,信用等級不高,難從銀行貸款,怎麼辦?

  【《意見》解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各自比較優勢打造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特色產品。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擴大融資租賃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股權質押貸款等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貸創新產品的規模,探索開展無形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拓寬文化企業貸款抵質押物的范圍。”

  【業界建議】針對文化企業“輕資產”問題,不少金融機構已經在摸索中找到了解“渴”辦法。“我們已經認識到,文化企業輕資產是行業特點而非行業弱點,針對這點,我們為企業設計以現金流為工具進行融資。”中國民生銀行文化產業金融事業部副總裁萬曉芳表示,“對文化企業,如果按照傳統授信方式來做,必然受到阻礙。根據文化產品的特點,我們擺脫了傳統以抵押物為主的授信模式。經過專業團隊調研後,根據地方區域、文化產業的細分領域,研究行業規律,去匹配服務好不同的企業。”

  對此,作為最早開展文化金融對接的商業銀行,北京銀行也找到破題方法。北京銀行利用無形資產質押,針對創意類企業以版權為核心做質押﹔針對產權類企業,依靠其發明專利、商標權等進行質押,為文化企業根據不同的階段設計不同產品。“企業在初創期往往沒有成熟的產品或服務,因此財務報表經常虧損,無法達到銀行的信貸評審標准。我們會弱化財務報表分析,側重對企業現金流和團隊非財務信息的考察。”北京銀行小企業事業部副總經理段紅立說,“針對無形資產的評估,現在我們與相關政府部門和一些研究機構合作,探索金融資產價值服務和輕資產應用的空間。”

  中國銀行則針對無形資產質押難,推出了一系列“通寶”產品,這類產品的關鍵在於因地制宜,突破傳統業務理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比如,“義烏通寶”為義烏小商品城商戶量身定制,創造性地運用商位使用權質押,有效解決了商戶轉型升級過程中的融資難題。

  難題二  文化產品評估難,因其內容多樣性和復雜性,尚未形成統一、權威的標准來判斷文化產品價值,為金融機構評估企業帶來障礙。

  【《意見》解題】“推動文化產業知識產權評估與交易,加強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文化類無形資產的評估、登記、托管、流轉服務。鼓勵法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信用評級等中介機構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專業服務。”

  【業界建議】對於無形資產的評估,記者在採訪中聽到多位金融機構負責人不約而同地呼吁,希望政府相關部門組織專家和研究機構分門別類地對文化產業細分行業進行調研,盡快出台無形資產評估、登記、托管、流通辦法,建立統一權威的評估標准。

  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副行長宋慧中呼吁要盡快建立健全無形資產的登記辦法,他說:“隻有打通了評估登記的各個環節,才能把未來的文化產業收益變為融資工具,否則,光有融資產品,沒有轉化企業未來收益的途徑,在實際操作層面還是有許多問題。”

  “中國銀行自己出台了《中國銀行知識產權授信管理辦法》,主要是為以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作為抵押的授信業務提供依據,明晰了文化資產認定的抵押流程。”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行長助理張立新說。

  難題三  在全國文化企業中佔比90%的小微企業,幾乎在銀行拿不到錢。小微文化企業融資難如何解決?

  【《意見》解題】 “綜合運用統貸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對小微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鼓勵銀行、保險、投資基金等機構聯合採取投資企業股權、債券、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為文化企業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積極支持文化企業海外並購、境外投資,推進文化貿易投資的外匯管理和結算便利化,完善金融機構為境外文化企業提供融資的規定,探索個人資產抵質押等對外擔保的模式,提高文化企業外匯資金使用效率,防范匯率風險……推動互聯網金融業務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鼓勵電子商務平台類機構發揮技術、信息、資金優勢為文化創業創意人才、小微文化企業提供特色金融服務。”

  【業界建議】全國130多萬家文化企業中,絕大部分是小微企業,此外還有200多萬個體創業者和經營者,每年還有大量高校畢業生進入文化產業就業。體量小是文化產業的特點,但小企業往往創意豐富,形式靈活,並非沒有發展潛力。

  在本次會議上,文化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在支持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人才方面,文化部將推出兩項計劃,一是扶持小微企業計劃,二是扶持創業創意人才計劃,通過一個合適平台讓年輕人有更多被發現的機會,逐步形成規范,讓這些服務措施形成一種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副主任付喜國坦言,目前小微文化企業融資難,特色金融產品適應度低、品種少等問題還比較突出。他表示,下一步人民銀行營管部將繼續努力推動這些問題的解決,將不斷加大對文化金融業務的組織、機構和人才保障,支持文化產業小額貸款公司。他還鼓勵文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購買信用產品,支持各銀行積極使用信用產品,探索開展文化企業信用貸款試點。

  難題四  目前上市文化企業僅為77家,對於文化企業來說,上市的目標為何遙不可及?

  【《意見》解題】“支持文化企業通過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再融資和並購重組。加強對文化企業上市的輔導培育,探索建立文化企業上市資源儲備庫,研究分類指導不同類型文化企業與資本市場對接。鼓勵文化企業並購重組,實現文化資本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整合。支持文化企業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實現股權融資。”

  【業界建議】在本次會議上,財政部文資辦主任王家新提出,下一步將鼓勵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加大支持文化企業上市的力度,建立企業發行債券的項目庫,鼓勵企業綜合運用企業債、公司債等工具融資。在國家現行法律框架內,打造多元化、多層次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

  這一利好消息與近段時間資本市場高頻次、一系列新政的推出息息相關。3月21日,證監會推出了三大重磅政策,包括最新版IPO(首次公開發行)政策、創業板IPO辦法和再融資辦法、優先股發行試點辦法。其中,簡化IPO發行手續、創業板空間的開放,無不為文化創意領域帶來非常大的機會。

  “未來,我們有可能會看到一些‘偉大’公司的迅速崛起,如阿裡巴巴、騰訊等。”建銀國際文化產業基金執行總經理汪泓溦表示,“同時,並購也將成為文化產業發展的大趨勢,由並購產生的資金容量將近500億元。並購實際上對未來文化產業的發展和投資,提供了一個想象空間。”

  難題五  文化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復雜,融資過程中面臨著巨大的收益風險,如何分擔風險,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意見》解題】“建立完善多層次、多領域、差別化的融資性擔保體系,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規范合作,為文化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和完善針對文化企業或文化項目融資的信用評級制度,充分借鑒外部評級報告,提升對文化企業或文化項目貸款的信用評級效率。完善文化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針對文化企業或文化項目的資金流特點和風險特征,實施差別化定價,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還貸方式……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示范和帶動作用,完善和落實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等政策措施,引導金融資本投向文化產業,逐步建立文化產業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為文化企業融資提供風險屏障。”

  【業界建議】在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看來,文化企業首先有著經營方面的高風險,她表示:“文化消費面向千家萬戶,屬於可選消費,不確定性較強。如要預測一部電影能不能走紅是非常困難的,能不能盈利更難預測。不僅觀眾的需求難以判斷,在拍攝生產過程中還存在演藝人員管理、作品審查、市場競爭、銷售渠道和上映檔期、盜版、知識產權糾紛等風險。”同樣,宋慧中認為,亟需建立文化產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上海市文廣局副局長貝兆健認為,風險補償對撬動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發揮了較好的引導作用。在談到上海市的做法時,他介紹:“上海市政府與財政、金融等部門溝通,研究降低金融機構投資文化產業的風險補償率,2013年10月上海市財政、金融等四部門發布了關於調整完善信貸發展補償辦法,並將科技信貸風險補償由原來的3%降低到1.5%。”

  同時,一些保險公司也主動開發了系列文化險種。自2011年起,中國人保財險先後開發了藝術品專項保險、演藝院線保險、動漫游戲險、文化旅游險等,並在北京、深圳等7地與地方政府簽訂合作協議,推動文化保險在地方的落實。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中國人保財險實現文化產業保險保費收入4.58億元,其中9款專屬保險產品保費收入突破1300萬元,3年來,簽單筆數15.8萬筆,承保文化企業36000家。

  難題六  目前,文化企業融資渠道單一,除了銀行外,文化企業還能去哪找錢?

  【《意見》解題】“支持發展文化類小額貸款公司,充分發揮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決策和內部管理方面的優勢……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支持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為文化產業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服務……鼓勵大中型文化企業採取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優化融資結構。支持具備高成長性的中小文化企業通過發行集合債券、區域集優債券、行業集優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拓寬融資渠道。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投資機構投資文化產業。”

  【業界建議】針對融資渠道單一的問題,貝兆健表示上海市下一步將繼續推動金融服務創新,為不同文化企業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如動漫、游戲、新媒體等文化企業准備聯合銀行與創投機構以創新投貸聯動的方式爭取金融服務。同時還將充分利用信托、新三板、私募股權等創新的金融工具為文化企業提供更多服務。

  萬曉芳則建議文化企業要根據自身不同的發展階段,主動與金融機構溝通,學會運用金融工具。對於初創期的文化企業,她建議,企業要增強自身的基本融資條件,以好的項目嘗試銀行融資,注重銀行信用積累。而對於成長期的企業,她建議企業要運用逐漸增強的現金流作為融資工具,重視商業銀行渠道進行授信和非授信融資,並適時引入產業基金等戰略投資者。而對於已做大做強,進入成熟期的企業,她認為企業除了可從商業銀行獲得成本較低的資金外,還可以通過上市及發行債券,拓寬融資渠道,同時可以選擇創新和專業能力強的銀行作為戰略伙伴,為自身實施產業並購匹配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