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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文產發[2014]14號)。其中,有兩點值得關注:一是創新文化金融體制機制﹔二是創新符合文化產業發展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比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擴大融資租賃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股權質押貸款等適合文化企業特點的信貸創新產品的規模,探索開展無形資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拓寬文化企業貸款抵質押物的范圍。截至6月28日,該指導意見發布已3月有余,各地對政策如何回應?又如何探索文化金融創新服務?
寧波:首家文化產業銀行成立
建立專業化的文化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是促進文化與金融合作重要的一環。《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組織形式,鼓勵金融機構建立專門服務文化產業的專營機構、特色支行和文化金融專業服務團隊,提高文化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政策的落實還要看各地銀行的主動實踐。6月6日,中國農業銀行寧波文化創意支行正式開業。這是寧波市內首家服務文化創意產業的專營金融機構。該文化創意支行由中國農業銀行寧波分行營業部負責日常管理。記者了解到,該行將根據文化企業的特點,量身定制相對應的金融產品,如通過傳統信貸產品升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東信用貸款、引進第三方擔保和融資等方式,為處於初創期的文化企業提供金融支持。該行的成立是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組織形式的體現。
而就在《意見》發布不久,3月26日,江蘇無錫農商行太湖文化支行正式揭牌。在此前一天,全國文化金融合作會議在無錫召開。選擇3月26日對外宣布成立可以理解是對政策的響應和國家文化金融宣傳工作的需要。其實,早在1月底,無錫農商行太湖文化支行經中國銀監會無錫監管分局批准設立。截至3月底,僅兩個月時間,該行就為無錫市近40家文化企業授信8.23億元,貸款6.97億元,獲貸企業95%是小微文化企業。
近3年來,隨著金融資本與文化資源的融合進程加快,多家文化產業專營銀行相繼成立,提升了金融服務文化的專業水平。但專業化的服務水准恐怕還需要一段時間的歷練與磨合。為此,《意見》建議銀行金融機構在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擴大業務授權,科學確定經濟資本佔用比例,加大信貸從業人員的績效激勵。
北京:華夏銀行“文創貸”助力小微企業
《意見》重視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如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和文化創意人才創業的金融服務新模式,綜合運用統貸平台、集合授信等方式,加大對小微文化企業的融資支持。支持具備高成長性的中小文化企業通過發行集合債券、區域集優債券、行業集優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拓寬融資渠道。此外,《意見》中在金融促進對外文化貿易方面提出探索個人資產抵質押等對外擔保的模式,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司長劉玉珠認為,這符合大批文化出口企業屬於小微企業的實際情況,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為助力北京龐大的小微文化企業,華夏銀行北京分行在《意見》出台前就進行了探索。記者了解到,華夏銀行北京分行與北京國華文創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合作,專門開設了“文創貸”,推出了“擔保+貸款”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據了解,該款金融產品可由公司法人、股東提供抵押物等,由北京國華文創融資擔保公司提供擔保,華夏銀行根據評估提供貸款額度。今年第一季度,該款金融產品為北京的文化產業提供貸款31.48億元,同比增速12%。目前,華夏銀行北京分行的“文創貸”已被北京銀監局評為“北京銀行業金融機構小企業金融服務特色產品”。
其實,在北京的金融界,還有一款金融產品更有力地解決了小微文化企業的融資難題。記者了解到,北京市海澱區金融辦推出了文化企業銀保共擔信用貸款和純信用貸款產品。有了這款金融產品,無需任何抵押和擔保物,憑借信用,由北京政府相關部門引導、在保險機構的參與下,小微文化企業也可獲得貸款。這款由政府相關部門出面引導的金融產品出發點非常好,但能獲得其支持的小微文化企業必定不會很多。不過,隨著文化產業資本向金融業的流動,有理由相信小微文化企業將迎來更多的文化金融創新產品與服務。
溫州:文化金融合作社為會員“解渴”
除專營的文化銀行和中介機構外,行業協會等組織形式也為促進文化與金融對接做了不少工作。行業協會是架在文化企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橋梁,但它並不完全充當中介機構的角色。它類似於文化金融服務中心,通過政策引導、信息服務、業務培訓、信用增進、資金支持等方式,服務於文化企業和金融機構。
2012年,浙江省溫州市文化傳媒協會發起成立溫州商道小微企業(文化產業)金融服務合作社,為文化企業提供了低門檻、低利率的小額資金信貸服務。據了解,該合作社代表會員企業對接銀行,統一申請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這增加了貸款申請成功的機會。為幫助會員企業成功申請貸款,該合作社從創新融資模式入手,採取多種信用卡、小額貸款、互助基金等形式與銀行合作,無需任何抵(質)押,會員企業承擔有限的責任,便可獲得貸款,有效避免企業互保鏈存在的風險。據統計,該合作社去年一年幫助七八十家企業獲得了8000多萬元銀行無抵(質)押貸款。
但由合作社出面為會員企業申請貸款在實踐中仍存在難題。該合作社負責人認為,以知識產權、商標權等“輕”資產為標的的抵質押方式,在評估、監測、流轉以及後續管理上缺乏規范的操作流程,同時文化企業的無形資產難以進行有效評估,影響了文化企業資產的盤活。
而上述問題就是《意見》所要著力推進解決的,如推動文化產業知識產權評估與交易,加強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文化類無形資產的評估、登記、托管、流轉服務。鼓勵法律、會計、審計、資產評估、信用評級等中介機構為文化金融合作提供專業服務。
未來,一個多層次、多領域、差別化的融資性擔保體系是可期待的。如此便可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規范合作,為文化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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