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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維護文化產業安全
發布時間:2014-07-31 10:04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4-07-31

  來源於:光明日報  張娜

 

  文化產業被公認為21世紀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朝陽產業”。從全球范圍來看,一個基本的趨勢是:文化產業發達的國家,其文化軟實力的擴張和滲透力都比較強﹔文化產業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其文化軟實力都有著較大的優勢。文化產業在國與國之間綜合國力的競爭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並為國家文化軟實力的競爭提供了形式多樣的載體和平台。安全是發展的條件,為了做大做強我國文化產業,有必要加強文化產業安全研究。

 

  文化產業的雙重屬性和兩個效益對文化產業安全至關重要 

 

  文化產業不同於一般的經濟產業,其不可避免地具有雙重屬性,即商品屬性和意識形態屬性﹔其產品出售後不可避免地發揮兩個效益,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文化產業的商品屬性由經濟規律決定。文化產業是文化產品走向市場的產物。文化在產業化的過程中,必然受市場經濟規律的制約,具有商品屬性。從這個角度看,文化產業是以文化作為資源進行生產,向社會提供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的產業形態,它是以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為目的的。如果文化產業商品屬性強,文化產品走俏、市場廣闊,文化產業就必然興旺,在競爭中居於有利地位,從而獲得安全。反之則會導致文化產品市場萎縮,文化產品滯銷,競爭力減弱,這就是不安全。

  文化產業的意識形態屬性由文化因素決定,以價值觀念為靈魂。文化產品的“文化”因素和價值觀念,不可避免地影響國家的政治立場、價值追求、利益訴求、國家形象和話語權地位。如果文化產品所承載的思想文化觀念有利於引導人們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有利於社會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有利於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這就是文化產業最大的安全。反之,如果文化產品傳播不分是非、善惡、美丑,無公正法治可言,不顧民族國家利益的思想觀念,必然危及民間風氣、社會穩定、政權鞏固、國家繁榮,這也是不安全。

  商品屬性與經濟效益相關,意識形態屬性與社會效益相關,從表面上看,兩者存在矛盾,但若處理得好,經濟效益的提高可以為意識形態傳播擴大平台、增加載體,社會效益的提高可以為文化產業增光添彩、贏得更大市場。因此,文化產業的商品屬性和意識形態屬性對立統一,相輔相成,統一於文化產品中。

 

  以雙重屬性和兩個效益為視角維護我國文化產業安全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已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但產業的安全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

  從意識形態視角看我國文化產業安全面臨的問題。例如,一些商業網站為增加點擊率,不負責任地放大問題,炒作負面新聞,傳播歪曲黨的歷史、丑化黨的領袖的所謂“史料”﹔一些電視欄目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制作、播放一些不講理想、不講道德、不講責任的所謂“純娛樂”的低俗、媚俗節目﹔一些影視戲劇文學藝術作品,在克服“人物臉譜化”“情節模式化”的同時,卻存在走向另一極端的傾向,在一些革命歷史題材的作品中刻意美化漢奸、惡霸,而在正面形象的塑造上卻簡單化、粗暴化、缺少人情味。顯然,上述種種文化產品都背離了主流意識形態,其社會效益是負面的,文化產業安全系數當然也是負值。

  從商品屬性的視角看我國文化產業安全面臨的問題。例如,文化產業發展結構不合理,產業競爭力不強,缺乏國際市場開拓能力,產業發展同質化趨勢明顯﹔文化產業發展中的技術力量薄弱,運用現代高科技手段開發文化資源、改造傳統文化產業、創新文化表現形式的能力不足﹔文化產業生產結構與市場需求結構不相適應﹔文化產品缺乏國際競爭力﹔文化市場體系尚不完善,主要生產要素的供給、利用效率不高,豐富的文化資源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產業投融資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專業人才匱乏,技術支撐力量落後﹔文化企業管理政企不分、產權混淆,文化企業難以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在文化產業宏觀管理方面缺乏統一性、協調性。由此可見,我國文化產業政策尚缺乏頂層設計和系統設計,很多文化產業政策內容缺失或者不規范,政策之間缺乏穩定協調性,尚未建立一整套完整而又切合實際的文化產業配套政策,對文化產業的發展支持力度不夠。

  從文化產業的雙重屬性和兩個效益出發,針對我國文化產業安全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為保障文化產業安全發展,要遵循導向正確、市場暢通、社會效益第一、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兼顧、對外依存度低的發展原則﹔要堅持正確導向,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在文化產品創作、生產、傳播的各個環節﹔要提高藝術感染力和科技含量,不斷增強文化產業和文化產品的吸引力、同化力、傳播力、競爭力、控制力﹔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完善文化產業政策法規,建設創新型文化產業人才隊伍,在健全激勵和管理辦法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要完善文化外貿政策,對外來文化產業、文化產品、文化資本的引進,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對我有利的原則,適當設置市場准入門檻,穩健地拓展文化產業市場,拓寬文化產業融資渠道,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在維護文化產業安全的同時,有效提升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