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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藝術基金2017年度資助項目正式接受申報
發布時間:2017-01-05 09:48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7-01-05

    為做好2017年度江蘇藝術基金項目申報工作,江蘇藝術基金管理中心認真總結2016年度項目申報評審情況,對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進行了修訂。去年分別在蘇南、蘇北片區召開申報指南征求意見座談會,廣泛聽取各地文化主管部門、高校及藝術家代表意見,認真修訂申報指南。去年12月27日,江蘇藝術基金理事會召開2016年度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於1月1日正式發布指南,面向社會受理項目申報。

  2017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主要有六點新的變化,一是進一步明確對申報重大革命歷史題材項目和較多涉及民族宗教內容項目的要求。新指南要求,“申報凡涉及黨和國家領導人,涉及中國共產黨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決策過程的題材或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內容的項目,須提供各設區市市級以上黨委宣傳部門、文化行政部門或部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的審讀意見”。

  二是調整了“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的演出場次要求和項目資金撥付方式。對不同藝術門類項目的演出場次做了適度調減,使項目主體的精力和資源更加聚焦於劇目創作。為適應項目開支需求,對“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類項目”、“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和“藝術人才培養項目”資金撥付方式做了調整,提高了項目首次撥付資金比例﹔“美術創作類項目”資助額度控制在5萬元以內,對美術項目具體藝術種類有所區分。

  三是強化了對申報單位、機構的規范化要求。新指南要求,申報“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藝術單位、機構,應提供上一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收入支出決算表)和本年度6月份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繳費信息)(須加蓋本單位公章)。

  四是進一步擴大了資助范圍。為正確引導和積極推動網絡文藝健康發展,在“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和“藝術人培養資助項目”中,明確了對網絡演出、網絡音樂等網絡文藝傳播和人才培養項目的資助。

  五是結項時間進行了適應調整。根據2016年度項目監督驗收情況,進一步提高申報主體的工作效率,提前不同類型項目結項時間。將“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和“美術創作類項目”結項時間縮短至一年,“舞台創作類項目”和“傳播交流項目”結項時間縮短至一年半。

  六是申報渠道改為網上申報。初步建立了申報評審系統,使項目的申報評審和後續管理更加科學規范。

  2017年度江蘇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申報時間為1月1日至2月20日。申報主體可登陸江蘇省文化廳官方網站(http://www.jscnt.gov.cn)或江蘇文惠網(http://www.jswenhui.com),通過“江蘇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理系統”(1月中旬正式開通),進行項目申報。(來源:江蘇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