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文化廳社文處副處長尼瑪介紹,西藏是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大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豐富、內容多樣,歷史悠久。
2005年西藏正式啟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在2006年至2009年的普查中,西藏共發現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民間藝術等14大類406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同時發現傳統戲劇演出機構83個,發現傳承人1177名。
“5年內,國家和自治區投入了3000多萬元用於這些非遺項目的保護和傳承,確保了保護和傳承工作的順利開展。”尼瑪說。
尼瑪說,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和經費的保障,使傳承人保護發展傳統技藝和民間藝術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傳承隊伍不斷壯大。
他說,過去有一些民間舞蹈隊,由於沒有足夠的資金投入,傳承工作很難開展。“而如今,經費的保障改善了他們的演出服裝、道具,為他們搭建了演出場所,還可以得到相應的生活補助,這讓他們切身感受到政府對他們所掌握技能的重視程度,也讓他們感受到自己掌握的技能是非常有價值的,廣大老百姓參與表演的積極性不斷高漲,使得越來越多的民間演出隊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
與此同時,年輕人參與表演的積極性也不斷高漲。在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展演活動中,大批的年輕農牧民唱起了主角,在本民族古老的歷史傳統上留下了自己的“青春印跡”。
據了解,從今年起,西藏還將逐步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補助經費。
目前,西藏已有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2項(格薩爾、藏戲),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60項,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22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53名,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1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