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西藏娛樂場所演出人員的管理,引導其更好地傳承優秀文化,弘揚時代主旋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繁榮文化市場,促進西藏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穩定,今年年初,自治區文化廳向全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印發了《西藏自治區娛樂場所演出人員管理辦法》。
截止目前,各地(市)文化行政部門,積極組織娛樂場所從業人員認真學習《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西藏自治區娛樂場所演出人員管理辦法》,全面實施領證上崗和個體演員備案登記工作。
通過開展此項工作,為進一步規范西藏自治區文化娛樂市場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