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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自治區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和管理服務標准化建設指標》正式施行
發布時間:2014-06-26 09:59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6-26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文化廳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把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設施標准化建設作為文化為民惠民利民的重要內容,通過完善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提升免費開放水平、廣泛開展群眾文化活動等具體措施,不斷提高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服務水平和能力,取得一定成效。目前,自治區已實現縣縣有綜合文化活動中心的目標,年底將實現鄉鄉有綜合文化站的任務,為了充分發揮縣鄉文化設施作用,近日,自治區文化廳制定出台了《西藏自治區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和管理服務標准化建設指標》,力圖通過統一、科學的指標體系,實現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規范化管理和標准化建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區黨委八屆五次全委會精神,深入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領域的改革創新,進一步規范西藏自治區縣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鄉鎮綜合文化站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服務能力及文化活動開展,穩步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效能和服務水平,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建設。根據年初全區文化工作會議安排,結合全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標准化要求,自治區文化廳以《西藏自治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免費開放工作准則》為依據,通過多方征求意見和實地調研,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區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和管理服務標准化建設指標》(以下簡稱《指標》),《指標》分縣級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兩大類。為確保西藏自治區標准化建設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指標》對全區縣級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鄉鎮綜合文化站的“基礎設施、職能、布局、設備、制度、活動、經費、隊伍、管理、宣傳等”10個方面50個內容提出了明確標准和要求。《指標》重點突出、目標明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促進設施標准化。《指標》中對縣鄉文化館站的業務用房和管理用房的面積、功能、設備以及職能等方面進行了界定。要求西藏自治區縣級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必須設立“5室3廳1房”(即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培訓教室、娛樂活動室、多媒體演示廳、文化藝術展廳、多功能廳、健身房等文化活動功能房間,有條件的縣文化活動中心可設排練室)、鄉鎮綜合文化站必須設立“4室1廳”(即圖書閱覽室、培訓教室、娛樂活動室、多功能廳、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室等文化活動業務用房)。同時,要求結合館(站)職能和業務特點配齊配全相關設備。確保通過合理的布局、齊全的功能,為推進標准化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制度健全、人員齊備,促進管理標准化。在設施標准化建設的基礎上,《指標》明確各縣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鄉鎮綜合文化站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包括工作職能、工作制度、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免費開放制度、工作人員基本情況欄及各業務用房管理使用制度和管理人員責任制度等相關制度,並以藏漢文形式統一上牆。同時在設備管理、經費管理、安全管理、衛生管理、資料管理以及監督評價等方面也作了明確要求。

  《指標》還對人員的編制配備、基本素質、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以及文化志願者的組織、文藝演出隊的組建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要求。確保通過完善的制度、完備的隊伍,為推進標准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活動豐富、形式多樣,促進服務標准化。文化活動是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有效途徑。《指標》圍繞免費開放活動、流動文化服務、廣場文化服務等三大活動,對設施開放時間、活動場次、服務內容、服務人次等方面制定了基本標准。同時,還提出了“一館一品”、“一站一品”的品牌文化創建要求,要求各縣綜合文化活動中心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創建出具有導向性、示范性、持續性的群眾喜聞樂見的特色品牌文化活動,推進區域特色文化活動建設。《指標》還對開展愛國主義教育、西藏今昔對比展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確保通過豐富多彩、貼近群眾需求的文化活動,為推進標准化建設指出有效路徑。

  《指標》於2014年6月15日正式施行。在實施過程中,文化廳將組織督察、評估工作,確保《指標》落地有效。(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