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來,中央和西藏自治區財政先後投入1億多元,加大了對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遺項目及傳承人的保護力度,為西藏自治區及時有效地搶救一大批重要的非遺項目,調動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和傳承人積極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加強非遺保護工作的有關精神,全力加強對西藏自治區國家級非遺的保護、保存工作,根據2014年國家補助資金分配情況及各地各單位非遺保護工作實際,在各地提交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經西藏自治區文化廳認真研究,決定繼續實行非遺重點項目責任簽訂制度,將“昌都嘎瑪嘎赤畫派”、“珞巴族服飾”、“拉薩囊瑪”、“藏族鍛銅技藝”、“藏藥七十味珍珠丸配伍技藝”等23個國家級項目作為今年非遺重點保護項目,並在全區文化工作會議期間與各地(市)和相關項目保護單位簽訂了項目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