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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實行非遺重點項目責任簽訂制度
發布時間:2015-02-17 09:23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5-02-17

  5年來,中央和西藏自治區財政先後投入1億多元,加大了對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遺項目及傳承人的保護力度,為西藏自治區及時有效地搶救一大批重要的非遺項目,調動非遺項目保護單位和傳承人積極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加強非遺保護工作的有關精神,全力加強對西藏自治區國家級非遺的保護、保存工作,根據2014年國家補助資金分配情況及各地各單位非遺保護工作實際,在各地提交工作方案的基礎上,經西藏自治區文化廳認真研究,決定繼續實行非遺重點項目責任簽訂制度,將昌都嘎瑪嘎赤畫派”、“珞巴族服飾”、“拉薩囊瑪”、“藏族鍛銅技藝”、“藏藥七十味珍珠丸配伍技藝”等23個國家級項目作為今年非遺重點保護項目,並在全區文化工作會議期間與各地(市)和相關項目保護單位簽訂了項目責任書。 

    重點項目責任書本著分級保護,分級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強化了各地(市)文化局的監管責任,明確了工作目標、具體措施、經費分配、成果驗收、獎懲措施及責任追究等內容。在下一步工作中,自治區文化廳將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項目實施進程中的督查力度,層層抓落實,做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使工作有部署、有監督、有驗收,有實效。(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