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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首創基層公共文化綜合體法人治理制度
發布時間:2015-04-01 09:55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5-04-01

  去年,浙江以農村文化禮堂為代表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被文化部確定為全國試點。這是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務的一大創新,各地積極探索,成效初顯。以農村文化禮堂理事會負責制為代表的基層公共文化綜合體法人治理制度建設,最近在浙江省台州市基層迅速推開,使得基層公共文化綜合體大幅提升了服務效能,深受群眾歡迎。 

  據了解,在選舉層面,理事會負責制成員經過民主公推直選產生,整合了社會力量,使文化志願者、鄉村大使、社工及其他社會資源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到基層文化禮堂管理和運行之中,文化禮堂日常管理民主規范,群眾主體性鮮明突出,標志著公民有序參與管理的制度確立。在體制層面,理事會設理事長一名,下設常務副理事長一名,常務副理事長由副理事長按季輪值,按季輪值讓百姓參與活動有了比較,而輪值的常務副理事長有了壓力,這就讓壓力變為動力,使得整個文化活動處於合力推進之中。在管理層面,理事會設立鄉村大使駐堂制度,理事會負責招募一名或若干名鄉村大使長期駐守在文化禮堂,並在條件成熟的文化禮堂開設“鄉村文化大使工作室”,發揮鄉村大使作為理論政策宣講員、社情民意收集員、社會輿論引導員、鄉風文明傳播員和文化活動指導員作用。在制度層面,訂立一套符合基層實際的管理制度,有理事會章程、理事會工作職責、理事會工作制度、理事會組織機構、鄉村文化駐堂駐堂制度、理事會工作評價等。 

  台州市文廣新局負責人介紹說,理事會負責制目前主要有兩種類型,一類是帶有群眾文化群眾辦的自治性質,其優點在於最大限度地調動村裡的文藝骨干、熱心參與者、帶頭人和其他社會資源進入文化禮堂。其經費來源,主要靠自籌,省、市和地方政府的獎補等予以支持。另一類是引入社會資本辦文化,黃岩區長塘村文化禮堂由安徽籍民工徐守葵出資租用長塘村原村辦公室按標准建成,天台縣田中央村由幾位企業家出資600萬元建成,嵩山後村400萬元用於後續的建、管、用資金也已落實。有些企業家既出資、同時擔任理事會成員,台州市現階段正在探索、實施更加規范的理事會治理制度。 

  目前,台州市積極推廣基層公共文化綜合體法人治理制度,在路橋區、黃岩區等地文化禮堂普遍實施該制度取得成功基礎上,加大指導、提升力度,主要是充分發揮群眾主體和社會參與作用,使文化禮堂真正轉起來、火起來,真正成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的主陣地。(來源:浙江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