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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文化產業園區發展中存在部分文化企業法律意識不強、單純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社會效益、隻注重自我發展而漠視他人知識產權等諸多問題。浙江省寧波市、區兩級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主動迎難而上,積極開展文化產業園區執法監管工作試點,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職能,通過採取“主動介入、前移關口、分類管理、動態預防”等多種手段,有針對性地加強和改進文化產業園區事中監管,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主動介入文化產業園區監管,開展執法工作試點。文化產業園區業態涉及動漫、游戲、文化產品數字制作等眾多類型,內容涉及創意、研發、制造、外來加工、網上交易以及出口等諸多環節,給文化執法監管帶來諸多全新挑戰。寧波市、鎮海區兩級文化市場執法機構於2014年在國家大學科技園開展工作試點,組建了全市第一個文化產業園區執法工作站,主動介入文化產業園區的日常管理,一舉改變了園區內的多數企業對文化法律法規知之甚少,無證經營、惡性競爭等現象。建站之前,整個園區僅有幾家企業主動申請版權登記,登記數量不足100項﹔執法工作站成立後,在執法人員的主動引導下,園區企業和個人的知識產權意識明顯增強,主動申請版權登記的數量半年內就達到了1400余項。
二是合理前移執法關口,提高市場運營事中監管效能。根據文化產業園區實際,在寧波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的指導下,鎮海區於2014年10月挂牌成立了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國家大學科技園區工作站,集中行使文化產業園區的文化市場日常管理職能,通過歸並文化審批、管理、執法職責,整合“行業”和“屬地”兩個體系管理部門的職能優勢,將執法管理的端口實現了前移,變“事前審批為主”為“注重事中監管”、變“事後處罰違法”為“事中消除違法”。執法工作站的設立,不僅做到了企業底數清、情況明,而且實現了監管常態化、巡查實時化、執法效益化。建站半年多來,執法人員先後走訪文化企業330余家次,建立“一企一檔”330多個,發放網絡游戲、影視制作、版權服務等不同領域法規宣傳資料500余份、接受法規咨詢30余次。
三是實施分類管理,強化文化產品內容監管。為適應文化市場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新要求,鎮海文化產業園區執法工作站將管理重心從市場業態監管轉移到文化產品內容監管,將相關文化企業按照產品內容管理要求進行分類,分別採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如將持有文化經營許可證(備案)的列為A類企業,每周抽查不少於一次﹔將尚未進入市場流通但直接關聯文化產品設計研發、生產制造,需要加強文化產品內容審核的企業列為B類企業,每月巡查不少於一次﹔將其他無需許可(備案)但可能涉及文化產品內容的列為C類企業,納入動態管理、隨時予以關注。同時,通過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證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運作﹔通過“三單一書”的方式,細化工作流程,逐步實現了全區域監管、全過程監管。
四是注重動態預防,規范運作服務發展。按照“發展是第一要務”和行政執法“打防結合、重在預防”的工作理念,鎮海文化產業園區執法工作站積極採取走訪執法、動態管理的手段,有效預防和減少了違法行為的發生,為推動企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與支持。2015年1月,工作站執法人員在走訪中,發現某網絡游戲企業在與合作公司進行產品研發過程中,沒有及時簽訂合約,存在版權侵權風險。在執法人員及時指導後,該企業不僅及時簽約,有效保護了網游產品研發自有品牌的合法權益,還合理消除了法律風險,避免企業發展過程中遭遇違法瓶頸問題。(來源:寧波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