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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甫念
和谐是事物属性的本质特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构建和谐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条件。“以和为贵”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和基本价值取向。《左传》中写道“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和谐社会是千百年来人们梦寐以求追寻的一种社会形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念和社会风尚。只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社会才能更好地走向和谐。
一、廉政文化本质内涵、特点功能
(一)廉政文化的本质与内涵。廉政文化从本质上来说,从属于文化范畴,这个文化是大文化。现在国外有个新理念叫做“文化轴心论”,“各项事业都要围绕文化转”。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主题,围绕“廉政”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教育活动;是用文化的视角和方法来探索、研究廉政的观念、制度、行为、表现等,并用文学、艺术等鲜活的文化形式来进行推介和传播;是一种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和载体的特殊文化;是人们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适应的生活方式、社会评价等;是廉政的特殊性与文化的普遍性的有机统一,是廉政内容与文化形式的巧妙结合;是一个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博的文化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的边缘学科。廉政知识体现人的素质,廉政规范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廉政信仰推动人们形成良好的廉政修养和生活方式,随之产生巨大的精神和物质力量。廉政文化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社会主义廉政文化是中国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新型的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二)廉政文化的特点。首先,廉政文化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它是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大背景下产生的,不仅体现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更体现与时俱进的品格,扎根新时期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其二,廉政文化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廉政文化的力量是精神力量,直接拨动人的灵魂,让全社会了解、接受和认可廉政理念,通过占领思想阵地,形成以廉为荣氛围。其三,廉政文化具有极强的渗透性。廉政文化的载体是文化。文化本身具有渗透极强的特点。其四,廉政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廉政文化是大众文化,以全社会为广阔舞台,主要针对党员干部,但人一生扮演的角色是不断转换的,弘扬廉政文化不应该有死角,应延伸至每一个角落,增强每个人的廉洁意识。其五,廉政文化具有有效性。廉政文化既有细雨润物的催化效果,又有吹糠见米的实际功效。它引导廉政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引导廉政教育从“会场”走进“广场”,引导廉政教育从机关的“深宅大院”走进社会的“广阔天地”。此外,廉政文化还具有内涵性、自律性、习惯性、导向性、超前性、预防性和社会普遍认同性、道德评价性。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明智之举、治本之策。
(三)廉政文化的功能。一种文化一旦被人们所接受,它对人的行为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将是根本性、长期性和广泛性的。文化能够对人的行为发挥制约和规范作用,关键在于文化的普遍认同及由此形成的社会评价和行为习惯。廉政文化博大精深,从大的方面说,它涉及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小的方面说,廉政文化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舞台上的清官戏,家庭中的教子歌,无不与廉政文化有关。廉政是一种生活方式,廉政文化一旦形成气势,形成规模,渗入到社区、渗入到家庭、渗入到学校、渗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就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一个人,这种影响将是巨大的、广泛的,具有辐射性的。它所包含的价值观念、道德准则和思维模式将使全社会成员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得到教化,“以最廉洁的行为从事最开放的事业”、“抓好廉政建设也是发展生产力”这种廉政文化和廉政理念将渗透到每一个人的生活、行为习惯之中,通过人们已经形成的价值观念来约束和控制人的思想和行为,在人的潜意识中发挥约束力作用,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需要和普遍的行为标准,到那时廉洁自然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成为人格的组成部分。一个不廉洁的人不但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而且有犯罪的可能。廉政文化概念的提出,为廉政建设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有助于在文化建设的层面上进一步深化对廉政建设实践的认识,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实现清廉政治。廉政文化研究的基点是预防腐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其它文化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
和谐社会就是社会体系中的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支持,和谐社会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两者相辅相成。和谐社会就是建立了“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的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重要前提与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从反腐败工作的实践看,要真正形成并持久保持人民群众各尽所能而又和谐相处、政通人和而又经济快速发展的政治局面,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如果不能以廉政文化来引导人民的思想,就会延缓和阻碍和谐社会的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一)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腐败现象带有落后文化的深深印记。从文化层面上考察腐败现象发生的成因有四点。一是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误导,二是东西方文化碰撞中的变异,三是体制转轨中的价值观念扭曲,四是理想道德的缺位。腐败文化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哪里有腐败文化,哪里的党群干群关系就比较紧张,社会矛盾就容易尖锐化、复杂化,党风就不正,政风就不纯,民风也就好不了,经济就上不去,最终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已经明确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廉政文化建设肩负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三副重担,所以既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廉政文化是一种思想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以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为最大的耻辱,形成健康向上的政治文化和思想道德,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用廉政的思想文化教育党员干部,有利于党员干部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形成高尚思想境界;有利于党员干部牢固确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的地位观、利益观、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利于促进党员干部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促进全体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有利于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模范遵守社会道德,共同增强维护社会廉洁的道德责任感;有利于党员干部时刻自敲警示钟,增强免疫力,切实做到不义之财不谋,不法之事不办,最终使廉政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虔诚信仰、一种热情追求、一种自觉实践。建设廉政文化,通过培养人们抵制腐败的精神力量,有利于形成崇廉倡廉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拓展和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容,发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
(三)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和谐社会的第一个标志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第二个标志是,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第三个标志是,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廉政文化浓郁的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也是有效手段,更是百年大计。“先进文化可以养廉”,廉政文化是法治文化和道德文化的融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用文化的影响力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方法上的一种新尝试,弥补了道德建设中对领导干部约束的某些空白。廉政文化建设并不是由行政命令完成,而是靠营造文化舆论氛围,靠潜移默化影响,靠社会感染力和公众的力量去推动。只有搞好廉政文化建设,群众的道德素质提高了,法制观念增强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形成了,才能构建和谐社会。反腐败要引向深入,社会要走向和谐,离不开廉政文化的有力支持。
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建设和谐社会的廉政文化,必须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主要倡导者和重点实践者,以全社会为广阔舞台,以群众路线为基本原则,以创新手段为途径,以多种形式为载体,以文艺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家庭教育为重要助廉手段,以制度建设为加强廉政文化的规范化表现形式,把廉政文化引入学校、工厂、农村和社区,构建立体式大宣教格局,建立廉政文化的长效机制。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既是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也是实践者,既要强化对廉政文化的领导作用,也要带头倡导和实践廉政文化。纪检监察机关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宣传面。宣传、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党校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和职能优势,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廉政文化应当是大众文化,以全社会为广阔舞台,以群众路线为基本原则。“廉政文化殿堂”应由人民群众来建造,由人民群众来支撑,以增强人民群众个体的防腐意识为前提。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廉政文化殿堂”就如建筑在沙滩上,经不起腐败的邪风恶浪。构建和谐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应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为重心,而不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为重心。
廉政文化建设必须以创新手段为途径,以多种形式为载体,注入新的活力,赋予新的生机,在求新思变中激活。要不断研究新事物,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想出新思路,提出新办法,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涵。创造性实践的着力点必须在历史机遇中去把握、在工作实践中去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创造性来自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内容上求新,就要注重吸取传统廉政文化中的精华,同时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形式上求变,就要突破传统的开会、学习等办法,集思广益,多想金点子,多出好策划,既利用书法绘画、文艺演出、比赛演讲等传统文化手法,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科技含量,扩大传播范围。使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形式既有观赏性,又有政策性,既可以增长知识,又可接受教育,不仅能给人们带去艺术享受,更可带来责任感和紧迫感。
作为管理文化的政府部门,应当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尤其是廉政文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可以组织专业人员、艺术团体,创作排演反腐题材的文艺节目,开展反腐倡廉歌曲、话剧、戏剧、小品等各类文艺比赛;举办廉政文艺晚会巡回演出;举办从政警言书画巡回展;利用文化系统分管的革命遗址、遗迹、纪念馆、革命陵园等红色革命基地,建立健全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在全省网吧电脑屏保程序上设置统一的廉政提示,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生动活泼、寓意深刻的廉政教育宣传广告和格言警句;举办反腐论坛,不同层面的人员与专家、学者共同纵论廉政文化与社会发展等问题……总之,文化部门要通过文艺作品、舞台艺术、展览展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让人们浸润在一股浓浓的廉政文化氛围之中,让廉政文化如阵阵清风催执政者清醒。
社会和谐,成就千秋伟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各族人民生机勃勃地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努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者:本文获湖北省监察学会2006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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