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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第60期:陕西省文化厅纪检组积极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15 14:58 来源: 编辑:驻文化和旅游部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 2008-07-15

陕西省文化厅纪检组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具体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救灾资金监管,围绕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做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了救灾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灾区使用。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抗震救灾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厅纪检组积极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抗震救灾工作的实际,加强反腐倡廉特别是遵章守纪的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执行救灾纪律要求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已颁布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制度,将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中央纪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抗震救灾物资监管的通知》、陕西省《基层救灾款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规定,及时下发各相关业务处室和有关市县文化系统,强化监督制约,规范工作程序,为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全程监督,确保救灾资金顺利发放。围绕救灾款管理使用,加强全方位监督,形成纵向到管理使用每个环节,横向到每个受灾地区和单位。强化对救灾资金管理、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与有关部门一起,深入基层、深入到具体工作环节、深入到受灾单位摸实情,做到救灾资金发放责任明确、帐目清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群众满意。

四是坚持公开透明,做到廉洁救灾。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实时地公开资金的来源、数量和去向,避免个人独断、暗箱操作和随意分配,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向群众交一个明白账、放心账,敢于让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