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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余杭區正式發布《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公共服務規范》地方標准
發布時間:2014-10-16 10:04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10-16

  日前,杭州市余杭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公共服務規范》地方標准正式實施。這是浙江省內第一個正式發布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公共服務規范地方標准。 

  余杭區高度重視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多年來在功能定位、規劃指導、財政保障、資源配置、服務提供、隊伍建設、績效評估等多方面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形成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余杭模式”,較好地解決了綜合文化站建設中“有人”、“有錢”、“有房”、“有章”、“有活動”等關鍵問題。在此基礎上,2014上半年該區綜合了國家、省、市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要求,結合本區域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特色,制定出台了《余杭區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服務規范》,至此,余杭區文化站有了指標明晰的公共文化服務工作規范依據。 

  該標准主要分為四個方面:一是服務術語和定義。將標准中使用到的服務術語和定義,按照簡練、易懂、專業、准確的原則,規范其內涵和外延。二是總體要求。為了與文化站公共服務職能的要求相匹配,從現狀和發展需要出發,對鄉鎮文化站組織機構、站舍建設、人員配備與素質、辦公設施、經費保障等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三是公共服務項目。強化了文化站公共服務職能,將管理寓於服務之中,內容涵蓋了文化站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而需要履行的宣傳教育、陣地服務、輔導培訓、群眾業余文體團隊建設、群眾文化體育活動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協助管理文化市場等相關服務項目。同時,對每項服務項目的服務內容范圍、服務方式的選擇、服務要求都予以量化、細化。四是檢查、監督與評估。標准把檢查、監督、評估分為自我評估、定期檢查、綜合考評三個方面,使監督考核形成制度,使文化站日常工作置於監督管理之下,促進文化站服務質量的有效提升。(來源:浙江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