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4日晚間舉行的新疆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自治區政府研究室黨組書記、主任王平生稱,針對疫情影響,新疆已制定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助企紓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幫助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
據王平生介紹,此次出台的助企紓困政策措施共15條,主要涉及加快推進旅游業復蘇、促進市場主體復工復市、降低用水用電房租等成本、落實稅收減免、社保費緩繳與補助、信貸融資支持、賬款清欠、強化為企服務等方面。
據悉,新疆在制定助企紓困政策措施時,注重統籌兼顧、注重精准施策、注重務實管用、注重改善服務,立足於解決中小微企業當前面臨的亟待解決的緊迫問題,突出針對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實為市場主體解難題、增活力。針對疫情後盡快復工復市,提出要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因時因勢因地調整疫情防控措施,分類指導、動態修訂復工復市指引,堅決取消復工復市不合理限制。
王平生舉例稱,針對當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停工停業造成的損失,提出對疫情影響期間的公交出租和營運車輛管理費(“份子錢”)、公共停車場停車費採取免交或減半收取,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原有減免6個月基礎上再減免1個月租金,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針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面臨的困難,提出精准落實已出台的各項稅費減免政策,對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費至2022年底,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不影響征信記錄、免收罰息。
據悉,《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助企紓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已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記者注意到,在加快推進旅游業復蘇方面,該措施提出按照“限流、預約、錯峰”的原則,盡快恢復旅游景區營業。倡導新疆人游新疆,鼓勵區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地(州、市)之間開展跨區游。鼓勵各地出台“引客入疆”獎補政策,吸引疆外游客有序進疆旅游消費。繼續執行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23年底。
王平生說:“下一步,自治區將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關於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部署要求,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引導預期,壓實各地各部門責任,細化配套措施,確保《助企紓困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落實,讓各類市場主體有感受、得實惠,讓政策效應得到放大,進一步增強市場主體的發展信心與活力。”(苟繼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