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函〔201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總結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創建督查工作,交流創建工作經驗,學習考察張家港市“網格化”公共文化服務模式建設情況,進一步推進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創建工作,文化部定於2012年9月25日至26日在江蘇省張家港市,召開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創建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會議通知(辦公共函〔2012〕451號)已於近日下發。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參會人員
除原有參會人員外,增加下列參會人員:
(一)東部地區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創建城市所轄縣(市、區)文化局局長各1人﹔如下轄無縣(市、區)級文化局則不派員參加。
(二)各省(區、市)可根據本地實際,再推薦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成績突出的1個地(市)政府分管領導、文化局負責同志各1人參加會議。
二、有關事項
(一)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盡快通知相關參會人員,並將本省(區、市)參會人員名單於9月17日16:00前統一發送至張家港市文廣局郵箱7436454@qq.com (報名回執單見附件)。
(二)會議期間代表食宿費用由會議承擔,往返旅費等費用自理。超出名額人員一切費用自理,並請提前與張家港市文廣局聯系。
張家港市文廣局聯系人:李忠影、倪玉華
電 話:0512-58690815
手 機:李忠影13915718518、倪玉華13601565572
傳 真:0512-58691600
郵 箱:7436454@qq.com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聯系人:鐘華、王珊珊
電 話:010-59881740
傳 真:010-59881776
郵 箱:swswhg@yahoo.cn
特此通知。
附件:報名回執單
二ОО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報名回執單
文化廳(局)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手機號碼 |
到達 |
離會 |
||||
航班號/ 車次 |
日期及時間 |
是否接站 |
航班號/車次 |
日期及時間 |
是否送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乘坐飛機建議到無錫、上海機場。2、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匯總本省(區、市)參會人員名單,統一發送至張家港市文廣局郵箱7436454@qq.com。3、因參會人員較多,請參會代表盡可能以省為單位,乘坐同一航班(車次)或同一時間到達,以便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