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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司
文化部檢查組完成對四川省成都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實地驗收工作
發布時間:2013-07-11 14:15 來源: 編輯:信息中心
信息來源: 2013-07-11

   

  2013年6月28-29日,文化部檢查組對四川省成都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工作過程及成效進行了實地檢查。專家組查閱了創建工作相關資料,聽取了成都市政府關於創建工作情況匯報,並就相關問題進行交流,隨機選取並實地考察了成都市文化館、青羊區文家街道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高新區芳草街道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高新區清工文化驛站、溫江區永寧鎮綜合文化站、公平街道正宗社區綜合文化站,龍泉驛區西河鎮綜合文化站、濱西社區綜合文化活動室等場所的設施建設、組織與經費支撐、活動開展、服務績效等方面的情況。四川省文化廳廳長鄭曉幸、副廳長李兆泉參加驗收工作,成都市副市長傅勇林做了情況匯報。 

  檢查組一致認為,成都市探索並初步形成了一系列在全國具有一定示范意義和推廣價值的做法和經驗。如實施基層文化設施標准化建設工程按照統一規劃設計、統一風格標識、統一招標建設、統一設備配置、統一評定等級“五個統一”的標准,建成城鄉一體化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基層公共文化管理隊伍實現垂直管理全市所有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工作人員由所在區(市)縣人事局、文化局統一招聘、統一培訓,派駐鄉鎮綜合文化站工作,統一考核,實行垂直管理。所有村(社區)至少1名文化輔導員均享受縣級財政補貼。村(社區)宣傳文化輔導員由村(社區)委員會推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查,區(市)縣人事、文化部門共同確認。建立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自2009年起將鄉鎮綜合文化站常年經費按照遠郊區、近郊區、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8、10元的標准,納入區(市)縣財政預算,並隨財政經常性收入同步增長。對遠郊市縣,市財政按其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標准轉移支付,納入市級財政一般性財力補助范圍。2012年,成都市將村級公共文化常年經費納入市縣財政預算的村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專項資金(每村/社區每年30萬元),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落實,並隨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同步增長。實現各級公共文化機構服務標准化根據國家免費開放相關要求,成都制定實施了《成都市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服務標准》,明確了市、縣、鄉、村各級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服務內容、服務指標、服務標准、具體要求,明確了各級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服務規范和執行標准,用於指導和規范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的服務工作。實施公共文化“百千萬工程”建立100所以上市民文化藝術學校(輔導站)建設1000名以上持證上崗的文化藝術專業輔導員隊伍建立10000人以上的文化志願者隊伍建立公共文化數字化管理統一平台,尤其是建立了服務實施監管平台。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監管平台,實現陣地全程網絡監管實現對公共文化場所視頻實時監控及各類統計報表的在線生成,自動統計場館開放、人員流量、服務提供、群眾滿意度等數據,為公共文化服務管理考核常態化、精細化、科學化發展提供有效手段和支撐平台。以居家就業模式促進非遺傳承保護依托鄉鎮綜合文化站,與非遺生產性保護、居家靈活就業和農民增收致富緊密結合,形成了崇州道明“竹編小鎮”、崇州懷遠“藤編小鎮”、郫縣安靖“蜀繡小鎮”等生產性保護基地,有效地促進了非遺傳承保護。 

  檢查組建議成都市未來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要在示范區創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對以下幾個問題作出重點研究和探索  

  第一,在鞏固已有創建成果的基礎上,注意總結四川“反彈琵琶”的成功經驗,繼續完善、提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建設水平,特別是加快推進成都市美術館、圖書館新館建設和成都市文化館小劇場建設,發揮這些公共文化骨干機構的龍頭作用。 

  第二,成都市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體系建設要向東部標准、國際通行標准靠攏,特別是全域圖書館通借通還、24小時自助式圖書館、數字文化館單體館建設等方面還有待推進,努力把成都市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提升到國內領先、國際一流水平。 

  第三,貫徹落實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集中力量對目前西部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進行研究,通過強化制度設計研究提升公共文化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使各項工作科學發展上水平。比如在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方面、全面落實“十八大”提出的“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效能”等方面,希望成都在實踐中注意積累相關案例和成功經驗,形成制度性研究成果,為全國提供示范經驗。 

  第四,把成都市在示范區創建過程中形成的基本經驗、基本措施、基本政策上升為法規、標准等制度性文件,以地方立法、地方標准等形式固化成功的經驗,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務的地方性法律法規保障體系,為國家制定和出台《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提供地方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