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函〔2013〕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定於9月10日-13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召開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二批次驗收評審會議暨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培訓會議,對申報參加第二批次驗收的河北省秦皇島市、山西省長治市、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遼寧省大連市、吉林省長春市、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福建省廈門市、江西省贛州市、河南省鄭州市、海南省澄邁縣、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雲南省保山市、陝西省寶雞市、甘肅省金昌市、青海省格爾木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等17個公共文化示范區進行集中評審,並對列入第二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建議名單的單位負責人開展培訓。現就會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二批次驗收評審會議
(一)時間地點
1.時間:9月10日-11日,會期1天半,9日下午報到,本地示范區評審結束即可離會。
2.報到地點:北京,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北京市大興區林校南路5號)主樓大廳。
3.評審地點: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4號樓一層會議室。
(二)參評人員
每個示范區參評人員限5名,具體為:
1.示范區所在省(區、市)文化廳(局)負責人1名﹔
2.示范區參評人員4名。
(三)評審流程
各示范區評審順序已由文化部紀檢組監察局工作人員提前抽取,評審順序及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9月9日下午14時至16時,各創建城市派代表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4號樓一層會議室調試演示文稿(PPT)。
每個示范區評審時間為30分鐘,具體流程為:
1.示范區負責人匯報示范區創建工作有關情況,包括創建基本情況、創建規劃落實情況及成效、創建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義的經驗和做法、今後鞏固創建成果的工作思路及措施等。匯報人應為當地黨委或政府領導。匯報配合使用演示文稿(PPT),15分鐘以內﹔
2.評審專家提問,參評人員(包括省文化廳和示范區參評人員)回答,13分鐘﹔
3.評審專家打分,2分鐘。
評審過程中,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和參加第一批示范區驗收評審的參會人員可入場旁聽﹔列入第二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建議名單的單位(名單詳見附件2)負責人入場觀摩作為培訓內容之一。
(四)其他事項
1.各示范區匯報材料電子版(可比現場匯報稿詳細,但限定在5000字以內)請於9月6日下班前發至swswhg@126.com,由創建辦統一印刷,過時不候。
2.所有參評人員自行安排食宿,費用自理。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匯總本省參評人員情況,於9月5日下班前將參評人員報名表、演示文稿(PPT)報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聯系人:袁航,電話:010-69225374(傳真),13811876719,郵箱:ccm30@sina.com。
3.請各示范區參評人員按照抽簽順序確定的評審時間,提前30分鐘等候,並按現場工作人員提示參加評審。
4.請所有與會人員遵守評審紀律,維護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在旁聽和觀摩時保持安靜,聽從現場工作人員要求,不得擾亂會場秩序。
二、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培訓會議
(一)時間地點
1.時間:9月10日-13日,9日下午報到。
2.培訓地點: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4號樓一層會議室。
3.報到地點: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4號樓大廳。
(二)參加人員
1.列入第二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建議名單的城市文化局負責人1名。
2.各省(區、市)文化廳(局)社文處負責同志1名(自願參加)。
(三)會議日程
1.10日全天至11日上午,觀摩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二批次驗收評審會議
2.11日下午至13日,集中培訓。
(四)其他事項
列入會議安排的培訓人員食宿由文化部統一安排,費用由文化部承擔。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匯總本省參評人員情況,於9月5日下班前將參加人員報名表發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聯系人:袁航,電話:010-69225374(傳真),13811876719,郵箱:ccm30@sina.com。
聯系人: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館處 白雪華、鐘華
聯系電話:010-59881741、59881740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第二批驗收評審
順序和時間安排
2. 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資格建議名單
3.報名回執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3年9月3日
附件1:
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示范區第二批次
驗收評審順序和時間安排表
9月10日
上午 中部地區7個
8:00--8:30 吉林省長春市
8:30--9:00 河北省秦皇島市
9:00--9:30 山西省長治市
9:30--10:00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
10:10--10:40 江西省贛州市
10:40--11:10 河南省鄭州市
11:10--11:40 海南省澄邁縣
下午 西部地區7個
14:00--14:30 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
14:30--15:00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15:00--15:30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
15:30--16:00 甘肅省金昌市
16:10--16:40 陝西省寶雞市
16:40--17:10 青海省格爾木市
17:10--17:40 雲南省保山市
9月11日 西部地區1個 東部地區2個
8:00--8:30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
8:30--9:00 遼寧省大連市
9:00--9:30 福建省廈門市
附件2:
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資格建議名單
序號 |
省(區、市) |
建議名單 |
1 |
北京市 |
東城區 |
2 |
天津市 |
河西區 |
3 |
河北省 |
廊坊市 |
4 |
山西省 |
朔州市 |
5 |
內蒙古自治區 |
包頭市 |
6 |
遼寧省 |
沈陽市沈河區 |
7 |
吉林省 |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
8 |
黑龍江省 |
哈爾濱市南崗區 |
9 |
上海市 |
浦東新區 |
10 |
江蘇省 |
無錫市 |
11 |
浙江省 |
嘉興市 |
12 |
安徽省 |
安慶市 |
13 |
福建省 |
三明市 |
14 |
江西省 |
新余市 |
15 |
山東省 |
煙台市 |
16 |
河南省 |
洛陽市 |
17 |
湖北省 |
襄陽市 |
18 |
湖南省 |
岳陽市 |
19 |
廣東省 |
深圳市福田區 |
20 |
海南省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
21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玉林市 |
22 |
重慶市 |
北碚區 |
23 |
四川省 |
南充市 |
24 |
貴州省 |
貴陽市 |
25 |
雲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26 |
西藏自治區 |
山南地區 |
27 |
陝西省 |
渭南市 |
28 |
甘肅省 |
張掖市 |
29 |
青海省 |
西寧市 |
30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石嘴山市 |
31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克拉瑪依市 |
32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農八師石河子市 |
附件3:
報名回執
省(區、市)
類別 |
姓名 |
單位及職務 |
聯系方式 |
省(區、市)文化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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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示范區驗收評審參會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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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示范區創建單位參會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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