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擬著力從四個方面加強地方戲院團建設。
一是加強劇本創作。通過“征集新創一批、整理改編一批、買斷移植一批”,扶持優秀劇目創作和生產,不斷開拓藝術創作新題材,豐富戲曲藝術表現新形式。在抓好歷史劇、傳統戲創作的同時,重視和關注現代戲創作。督促專業院團尤其是各劇種代表性院團,切實承擔起打造精品劇目,引領創作發展繁榮的責任。
二是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建立科學合理的教育傳承機制。支持各地藝校與地方戲院團合作,建立學生實訓基地和人才培養基地。進一步完善地方戲院團青年表演人才培養機制,認真實施“名家傳戲——戲曲名家收徒傳藝”工程,拜師學藝,注重師徒傳承,形成完備的人才梯隊。針對遼寧省編劇及二度創作力量出現斷層現狀,採取進修、培訓等多種方式加以培養。採取更加靈活的招聘方式,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辦原則引進優秀專業人才。
三是積極開拓演出市場。著眼服務基層,服務群眾,堅持重心向下,深入農村、社區、企業、軍營,把創作扎根在民間,把舞台搭建在基層。積極推進地方戲優秀劇目進校園,開展校園戲曲普及活動,培養新一代戲曲觀眾。積極適應當代觀眾審美需求和文化消費取向,實現社會效益和市場效益的緊密結合。積極拓展對處、對台港澳演出市場,擴大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海外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傳媒作用,加大戲曲藝術的宣傳和普及。發揮互聯網等新媒體傳播手段和傳播途徑,不斷拓展地方戲的受眾群體,著力營造戲曲創作和演出良性循環的市場生態環境。
四是推動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推動地方戲院團體制機制改革,在用好用足現有相關扶持政策基礎上,在劇目創作、收入分配、職稱評聘、市場營銷及人才培養等方面建立和完善競爭激勵機制,激發活力,努力營造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