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對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試點建設提出五點意見。
一是堅持規劃先行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十三五”期間,基層服務中心建設擴展到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把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規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城鄉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等相銜接,做到均衡配置、合理布局。處理好標准化建設與地方傳統文化特色的關系,結合實際,建設宗祠式、禮堂式的綜合文化服務中心。
二是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投入相結合。明確縣(市、區)政府在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中承擔主體責任,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是建設的實施主體,負責基層服務中心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或贊助基層服務中心建設。
三是堅持設施建設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按照“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上”的原則,堅持設施建設與長效管理並重。
四是堅持便民惠民和供需對接相結合。一方面著眼於保障群眾的基本公共文化權益,重點提供文藝演出、讀書看報、文體活動、展覽展示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積極提供黨員教育、教育培訓、科學普及、法治宣傳等綜合性服務,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就業社保、養老助殘、婦兒關愛、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持續深化“六聯六創”服務方式,完善“半台戲”公共文化服務配送模式,強化需求導向,全面落實按需點單、分級點單、配套點單等政策措施。
五是堅持隊伍建設和群眾自治相結合。通過落實編制、購買服務等方式不斷夯實基層隊伍。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引導群眾參與中心建設管理。(來源:福建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