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扶持戲曲傳承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傳承和弘揚福建戲曲若干意見的通知》,廈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了《廈門市傳承發展地方戲曲實施意見》(廈委辦發〔2016〕10號)。
《實施意見》從改善地方戲曲劇團生產條件、加強政策及財政保障、創新人才培養和用人機制、普及推廣、搶救保護及理論研究、服務群眾能力、強化領導及措施保障等九個方面進行規劃,將有力指導推進廈門市戲曲事業繁榮發展,力爭進入福建乃至全國先進行列。
《實施意見》著重強調了統籌傳承發展地方戲曲的重要性,指出傳承發展地方戲曲是一項全市性的系統工程,宣傳、文化、發改、財政、人社、編辦、規劃、土地等部門要形成合力,強化主體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研究制定繁榮振興廈門市地方戲曲發展的長遠規劃,並與廈門市經濟社會“十三五”規劃相銜接,加強統籌協調,努力營造培育有利於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環境。
《實施意見》提出,市屬專業地方戲曲劇團(中心)要通過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創作更多具有時代特征、地方人文特色的優秀作品,廣泛開展戲曲惠民演出,服務人民,服務中心工作。“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資金用於地方戲曲劇團影音資料拍攝和新創劇目的出版制作,以及老藝人的口述歷史整理及圖書資料的出版等重點工作。加強文化、教育等部門的合作,強化學校戲曲通識教育,推動戲曲進校園。積極打造青少年課外戲曲實踐基地,培育年輕觀眾群體。
為加強新劇目創作扶持力度,《實施意見》提出,“十三五”期間,每年安排資金重點扶持地方戲曲新劇目創作、經典傳統劇目的整理、改編及買斷移植,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優秀戲曲作品創作,對優秀作品予以重點獎勵,力爭有一批優秀戲曲劇本問世。鼓勵和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設施、建立專項基金等形式參與扶持地方戲曲的傳承發展。
《實施意見》對改善地方戲曲劇團設施條件提出了解決辦法,明確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法律的前提下,推動歌仔戲研習中心、市金蓮升高甲劇團排練、演出和創作等設施條件建設,規劃續建廈門藝術學校四期工程等。鼓勵支持有條件的民間職業戲曲劇團建設自有劇場。對符合條件的民間職業戲曲表演團體,在創作上予以指導,在設備更新上予以支持。
《實施意見》的出台,將有力支持和推動廈門市戲曲事業繁榮發展,加強閩南傳統戲曲藝術的保護、傳承與創新,不斷豐富和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多層次、多樣化需求。(來源:廈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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