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廈門市出台《廈門市文藝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試行)》。一是鼓勵原創。對戲劇、電影、電視劇、廣播劇、圖書等原創文藝作品的文本創作進行獎勵,其中電影每部50萬元、戲劇每台30萬元、動畫電影每部20萬元,電視連續劇每集1萬元、廣播劇和電視動畫片每集5千元、電視紀錄片每部2-10萬元、圖書類每部不超過10萬元。二是獎勵優秀。對由廈門市主體組織創作生產、取得良好社會經濟效益的文藝作品進行獎勵。對獲中宣部批准的全國常設性文藝獎或福建省百花文藝獎的作品或個人,按1:1配套獎勵﹔長篇小說等銷售量超過3萬冊、詩歌集等銷量超過1萬冊的,獎勵5萬元。(來源:廈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