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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初見成效
發布時間:2016-08-11 10:02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6-08-11

  2015年8月,經文化部評審通過,福建省福州市以優異的成績成功入選第三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一年來,全市各級各部門嚴格對照示范區創建要求,圍繞打響“有福之州,文化共享”品牌,突出“六個強化”,加快推進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著力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水平,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文化“獲得感”。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和分管副市長為副組長,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委編辦、市文廣新局和各縣(市)區政府等近40個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創建辦,全面統籌、督導和推進全市創建工作。召開全市創建工作動員會,市政府主要領導出席會議作工作部署,並與各縣(市)區簽訂創建責任書,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縣(市)也相應成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並召開創建動員會。同時,建立健全工作例會、督導檢查和信息報送等一系列過程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規范有序、運行高效的工作機制。

  二、強化制度設計。堅持立足福州實際、適度超前的原則,編制印發《福州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建設規劃(2015-2017)》和《福州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制度設計研究方案》等創建指導性文件,受到了文化部專家組的充分肯定。按照國家和省市“十三五”規劃要求,出台《福州市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高起點、高水准謀劃未來五年福州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展的總藍圖。此外,組織開展本土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等一系列重點課題研究,力爭形成一批制度化的研究成果並做好推廣應用工作。

  三、強化經費保障。加大財政文化經費投入,2015年福州市“文化體育與傳媒”投入佔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比例達1.81%。今年,在保障福州市圖書館新館、海峽文化藝術中心和福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展示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及文化事業費預算外,市本級財政安排創建專項經費1600萬元和農村文化專項經費240萬,其中1400萬元用於補助基層文化設施達標、提升工程﹔各縣(市)區財政安排經費預算超過6500萬元,為創建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四、強化宣傳發動。通過報紙、電視、廣播及網站、微信、微博等各類媒介,借助海峽兩岸民俗文化節、5.18海交會等重大活動平台,廣泛開展示范區宣傳推介,進一步提高市民的知曉率和參與度,努力營造全社會參與創建、支持創建、服務創建的濃厚氛圍。結合非遺地方劇種展演、“周周有戲”、“文化惠民﹒六進”、閩劇進校園和曲藝下基層等公益性文化活動,組織開展演出、講座和展覽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舉辦創建示范區Logo和標語有獎征集、手機攝影大賽等活動,進一步擴大了示范區創建工作在全國的影響。其中,創建示范區Logo和標語有獎征集活動受到了全國各地的關注,共征集到Logo50多個、宣傳標語2800多條。

  五、強化隊伍建設。採取多項措施配齊配強基層文化隊伍,全市現有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工作人員443人,其中在編人員236人﹔村級文化協管員2706人。2015年以來,市、縣兩級文化部門舉辦一系列專題培訓,其中全市性的培訓班6次,基本實現了基層文化骨干培訓全覆蓋。2016年3月,福州市邀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主任李國新教授來榕授課,並深入基層文化場館進行現場指導。此外,福州市積極加強文化志願隊伍建設,目前登記注冊的文化志願者達3219人,建立服務基地152個,開展志願服務活動上萬場次。

  六、強化督導考核。從2015年開始,福州市將創建示范區工作納入市對縣(市)區的績效管理考評指標體系,形成剛性的考核約束機制。今年以來,市創建辦多次對各縣(市)區創建工作進行督查,重點核查創建示范區經費、場館建設和宣傳發動等工作的落實情況,及時下發督查通報,要求限時整改。截至目前,共提出整改意見52條,已完成整改27條。

  下一步,福州市將重點圍繞補齊短板、整合資源和夯實隊伍三項工作及建立健全長效運行、投入保障、社會參與三個機制,堅持公共文化設施、公共文化服務、群眾文化品牌和城鄉協調發展“四輪”驅動,進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水平,認真做好年底文化部中期督導的迎檢工作。(來源:福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