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出台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名單管理制度(試行)》,明確55種可納入失信名單的情形,將受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責令停業整頓,暫扣或吊銷個體演出經紀人、個體演員、導游證等行政處罰的單位和個人納入失信名單,通過“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雙公示平台”“信用福建網”等平台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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