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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龍岩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推動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扶持文旅重點項目、文旅經營主體,提升豐富旅游業態,支持旅游通達性建設等措施。
《措施》提出,大力扶持文旅重點項目,當年度完成投資額1億元(不包括項目的土地投入)以上的文旅項目,將享受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的貸款貼息支持﹔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土地建設的文旅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措施》提出,大力扶持文旅經營主體,納入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統計並新評定的國家四星級、五星級飯店,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50萬元﹔對旅行社組織過夜游、旅游包機等進行獎勵﹔對新評定為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100萬元﹔獲得國家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並新評定為4A級旅游景區,獎勵50萬元﹔獲得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
《措施》明確,加強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每年安排150萬元支持文化和旅游業務培訓及技能大賽﹔對獲得全國優秀導游員、省級優秀導游員稱號,給予個人獎勵。
本報訊(李金枝)近日,福建省龍岩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推動文化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八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扶持文旅重點項目、文旅經營主體,提升豐富旅游業態,支持旅游通達性建設等措施。
《措施》提出,大力扶持文旅重點項目,當年度完成投資額1億元(不包括項目的土地投入)以上的文旅項目,將享受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的貸款貼息支持﹔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土地建設的文旅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措施》提出,大力扶持文旅經營主體,納入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統計並新評定的國家四星級、五星級飯店,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50萬元﹔對旅行社組織過夜游、旅游包機等進行獎勵﹔對新評定為5A級旅游景區、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100萬元﹔獲得國家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並新評定為4A級旅游景區,獎勵50萬元﹔獲得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
《措施》明確,加強文化和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每年安排150萬元支持文化和旅游業務培訓及技能大賽﹔對獲得全國優秀導游員、省級優秀導游員稱號,給予個人獎勵。(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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