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文化部新出台的這一規定,近日,甘肅省文化廳表示,全省將於4月中旬出台與其對應的《甘肅省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並且建立非法網絡文化企業和產品“黑名單”。
針對新規內容,甘肅省文化廳市場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定從網絡文化市場發展的實際出發,兼顧了市場繁榮和秩序規范兩方面,突出表現在:首先,互聯網文化范圍得以延伸和擴展,做到了對網絡文化的全鏈條管理,不遺漏、不缺位﹔其次,將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的審批權限和綜合執法權限的管理層級進行下放,對互聯網文化單位的主體准入、內容管理、經營規范及違法處罰等做了具體規定。
而在監督管理方面,新規對網絡文化的監管范圍予以了進一步的明確。過去主要監管作為終端的網吧,現在入口、出口、終端都要進行監管﹔過去是由文化部審批,現在下放到省一級、縣以上有關部門有權監管。同時,違規細則也由5條擴展到11條,使操作依據更細化、明確。准入注冊資金由過去的最低100萬元,到現在申請從事網絡游戲經營活動的應當具備不低於1000萬元的注冊資金等方面都有了較大的修改與補充。
據悉,根據新規定,今年甘肅省文化廳將對相關企業進行了解摸底工作,同時,將甘肅網絡文化企業(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實行統一管理,要求營利性的企業單位必須由文化廳進行審批,非營利性的企業要前往備案。同時,將加強日常監管,除了更大限度地發揮舉報熱線的作用,甘肅省還將建立非法網絡文化企業和產品“黑名單”,並上報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