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召開了《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工作專家咨詢會,省文化和旅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呂興來參加會議並講話,省文化和旅游廳非遺處負責人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今年恰逢《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頒布十周年。十年來,在國家法律和省級條例的制定規范下,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弘揚等得到了迅猛發展。甘肅適時修訂《條例》是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創新發展的務實舉措,也是為進一步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營造出良好的法律法規保障環境。
會上聽取了《條例》修訂的背景及具體內容、參考依據等工作匯報,非遺領域專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省人大科教文衛委員會、省司法廳等部門有關同志列會指導。
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有關處室及省非遺保護中心負責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