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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
貴州將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網絡
發布時間:2011-08-22 15:44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1-08-22
  具有豐富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貴州省,將通過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體系,確保傳統文化得到有效傳承。

  貴州各族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實踐中創造了獨具特色、絢麗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苗族吊腳樓、侗族鼓樓、風雨橋、儺戲、侗族大歌等。目前,貴州省已經建立了多個民族文化生態博物館、民族文化村寨博物館,正在將黔東南州申報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

  記者從貴州省文化廳了解到,自2007年以來,國家相繼設立了11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貴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豐富且集中,有條件、有必要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貴州將逐步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體系。

  按照相關規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保存較完整、特色鮮明、歷史文化積澱豐厚、存續狀態良好,具有重要價值和廣泛群眾基礎的特定區域,可以申請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

  貴州省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劃定文化生態保護區保護范圍,並設立保護標志。文化生態保護區內對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名錄項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場所、遺跡等,文化生態保護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在城鄉規劃和建設中採取措施予以保護。

  此外,貴州省還規定,文化生態保護區內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建筑物、場所、遺跡等不得擅自修繕、改造。確需修繕、改造的,其風格、色彩及形式應當與相鄰傳統建筑的風貌相一致,並接受文化、住房建設等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