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文化廳舉辦全省《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暨保護工作培訓班
發布時間:2012-06-11 00:00
來源:貴州文化網
編輯:全悅
信息來源:貴州文化網 2012-06-11
《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5月1日已頒布施行,為加強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員的法規培訓,強化依法行政、依法保護的觀念,5月29日至31日,由省文化廳主辦、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承辦的“全省《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培訓班”在貴陽市花溪區舉辦,來自全省9個市(州)、88個縣(市、區)及省直文化系統有關單位的120余名非遺工作者參加了這次培訓,省文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黎盛翔出席開班儀式並講話。
開班儀式上,黎盛翔從“項目存續情況、項目保護單位履職情況、中央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傳承人履行義務情況”等四個方面通報了全省國家級非遺項目檢查情況﹔對近期的主要工作進行了安排:一是宣傳、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二是加強項目保護與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傳承機制,四是進一步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五是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六是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等﹔並就如何做好當前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要理清思路、開拓創新做好各項工作,要加強學習、努力提高綜合素質。
培訓期間,省文化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處長張詩蓮就結合非遺法律法規出台後,如何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作了《推進依法管理,促進和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專題講座,並和學員們就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互動交流﹔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分別就如何做好分級保護、基礎檔案資料管理、傳承人申報、網站管理等業務工作進行授課。還特別邀請了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貴州民族大學民族文化學院教授吳秋林作《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貴州》專題講座,貴州天一致和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白敏對《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進行解讀。
這期培訓班時間雖短,但學習內容多,既有理論研究的探討,又有法律法規的解讀,還有具體的業務工作,學員們普遍反映這期培訓班針對性、可操作性強,收獲很大,通過學習,對今後的工作開展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