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要發展壯大骨干文化企業。支持河南日報報業集團、中原出版傳媒集團、河南影視制作集團、河南有線電視網絡集團、河南文化影視集團、河南歌舞演藝集團等骨干文化企業進一步做大做強。做好中原出版傳媒集團借殼上市及所屬《銷售與市場》雜志社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工作,力爭2011年實現上市目標。整合相關資源,加快組建河南文化電子商務集團等。
為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文化領域,《方案》指出,社會資本興辦或參辦的文化單位,按照政策規定,在土地、基礎設施、稅收、項目審批、資質認定、融資等方面,享受與國有文化單位相同的政策﹔其從業人員在教育培訓、職稱評定、科研立項等方面,與國有文化單位從業人員同等對待。
《方案》同時要求,深入推進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繼續深化公益性文化單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扎實做好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進一步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管理體制和監管方式,切實增強文化單位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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