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省政府發文明確將從2013年起在全省開展公共文化事業建設考評工作,創新探索公共文化事業建設長效機制。
開展公共文化事業建設考評旨在“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通過考評,促進各地進一步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具有湖南特色的公共文化事業建設考評體系,促進各地進一步提高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的領導能力和工作水平,提升各地文化綜合競爭力,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考評工作主要針對市州本級和縣市區級公共文化事業建設,內容包括:文化設施建設,公共文化服務,財政投入,文化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文藝創作和文化活動,文化遺產保護,文化市場管理等7個方面共30余項主要指標。考評工作將通過制定考評指標體系,各市州、縣市區自我評估和年終考評等程序,採取指標考核、實地考察核實和公眾評議等方法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以省委辦公廳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名義進行通報,並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地方給予表彰。
目前,湖南正著手修改完善科學系統的公共文化事業建設考評體系,並將從2013年起向全省推行。同時,將成立省公共文化事業建設考評工作領導小組,各市州、縣市區組建相應的領導班子,加強組織領導。(來源:湖南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