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分別就《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赴長沙市和瀏陽市進行立法調研。
調研結束後,調研組召開了座談會,就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情況、財政保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農村地區、革命老區公共文化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何推動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推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等進行交流,相關代表圍繞《辦法(草案)》提出建議。
此前,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了《辦法(草案)》。《辦法(草案)》明確,城市住房開發未按標准建設公共文化設施的,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於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優質公共文化資源應該向基層流動,增加農村公共文化產品供給,注重邊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供給。《辦法(草案)》還規定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流動人口、務工人員、留守婦女兒童等群體的需求,提供相應的文化服務。公共文化設施應當配置無障礙服務設施設備,應對特殊群體實施免費或者優惠開放。(高慧 龍文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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