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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江西省農村文化“三項活動”帶動全省文化發展
發布時間:2011-12-08 08:20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1-12-08

  中國文化報徐漣 屈菡報道:這一陣子,江西省豐城縣北坑村71歲的熊常富老人特別高興,他成立的北坑劇團50年來一直艱難維持,今年縣文化局不僅幫他申請了營業性演出許可證,還為劇團補貼了1萬元,鼓勵劇團多為老百姓演出。“買一台字幕機5000塊,剩下的錢再添置些新道具、幕布,還有服裝。”熊常富說,“這要感謝農村文化‘三項活動’,讓劇團和整個村子都有了生機。”

  熊常富所說的農村文化“三項活動”是江西省6年來實行的文化惠民工程,即免費給老百姓送戲、送電影、開展文體活動。“三項活動”的開展是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有益探索,在“十一五”期間,江西省農村文化建設得到大力推進,全省藝術劇團到鄉鎮演出4.4萬場,觀眾達3億人次,極大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

  “江西省是一個農業大省,農民佔全省人口2/3以上,把農民的文化生活解決了,也就解決了人民群眾的文化權益問題。”長期工作在宣傳文化戰線的江西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文化廳廳長李玉英說。

  借著農村“三項活動”的開展,江西大力提升藝術院團的演出水准和文化工作者的服務水平,並以財政杠杆撬動市場機制,使文藝院團在政府扶持與市場調配之間尋求新的突破,更進一步激發了民營院團的發展壯大,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江西經驗”。

  保障文化權益:不僅“送”文化還要“種”文化

  2005年,江西省政府為了解決農民看戲難、看電影難和辦文化活動難等問題,開展了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當年,省財政安排經費6000萬元用於開展活動,到2006年財政投入上漲到1億元,而從2007年起,則調整為每年1.2億元。

  僅2010年,全省各級各類藝術團體共送戲下鄉1.4萬場,受益群眾達1300多萬人次﹔開展鄉鎮文體活動近8500場,參與的百姓達724萬人次﹔放映電影28萬場,觀眾達6224萬人次。如今,農村文化“三項活動”已經惠及到最廣大的農民群眾,實現了送戲下鄉、自辦文體活動、送電影到村以及村中小學的“四個全覆蓋”,有效保障了全省農民的文化生活。

  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也開拓了農民的視野,給他們帶來新思想、新觀念,如今江西省已有7000多個舊祠堂被農民自發改造成農民文化活動場所,許多地方還充分發掘本地的文化資源,開展農村文化“一鄉一(特)色”“一村一品(牌)”活動。不僅如此,一些農村還把文化活動轉變成文化產業,目前初具規模的已達800多個。可以說,農村文化“三項活動”在“送”文化的同時,也“播種”了文化發展的種子。

  “真正的力量源泉深藏於民眾之中,文化發展一定要從基層做起。”李玉英頗有感觸地說,“農村文化工作做好了,會帶動全省的文化建設,就如同星星之火一樣,可以燎原。”

  改革體制機制:“讓藝術院團跳起來摘桃吃”

  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曾經有過縣劇團,但早在1992年就因為生存艱難而解散。2005年,開展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的消息傳到上高縣,縣文化和新聞出版局局長胡周文立刻就想到,要恢復縣裡的劇團。“我們馬上選拔縣裡的文藝骨干,成立了上高縣文工團,第二個月就組織了下鄉演出。”胡周文說。

  按照農村文化“三項活動”的規定,每個鄉鎮每年文藝演出不能少於4場,縣級演出團體每場補貼2000元。“文工團隻要保證了下鄉演出的場次,每年就能有十幾萬元的收入,就能基本養活劇團。”上高縣文工團團長朱詩勇說。

  “財政資金不直接交給院團,而是投放到市場中去,院團隻有按照老百姓的需求演出才能拿到補貼。也就是說院團不能坐等桃子掉下來,要跳起來才能摘到桃子。”李玉英說。院團一旦跳起來夠桃子,既有目標又有危機,就能充滿活力和生機,也就會不斷發展。

  為了豐富劇目並提高演出水平,滿足老百姓不斷提升的欣賞需求,上高縣文工團不斷創新劇本,引入時尚新鮮元素。“每次送戲下鄉前,我們都會把節目單先送到農民手中,讓他們選擇喜歡的節目,劇團會盡量滿足觀眾的要求。”朱詩勇說。這幾年,縣文工團先後編排了《狀元與乞丐》等多部戲。不僅如此,文工團還走出江西,到上海、湖南張家界等地演出,名氣也越來越大。

  如今,江西省有82個國有院團,借助農村文化“三項活動”均得到了發展,此外還有幾千個民營劇團正在逐步納入“三項活動”的支持范圍。“因為民營院團的演出不夠規范,所以最初是禁入的,如今他們了解到政策導向,也在積極地調整,演農民愛看的好戲。”農民不但能看上戲,還能看上好戲。與此同時,國有和民營劇團都得到帶動,一些非遺項目也有了發展,李玉英把“三項活動”比喻成“一石三鳥”。

  就在記者採訪時,恰好遇到江西省審計廳的工作人員到上高縣審計農村文化“三項活動”專項經費的使用情況。胡周文拿出一摞憑證給工作人員看時對記者說,“三項活動”有嚴格的報賬程序,省財政廳把專項資金直接打給縣財政局,劇團演出後,需要村干部、鄉干部在“農村文化活動報賬憑證”上簽字蓋章,關鍵是還要找5名看過戲的“老表”簽名認可,然後到文化局審批,最後才能在縣財政局領取經費。“每個季度,我們都會把‘三項活動’的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公示,保證專款專用。”胡周文說。

  以財政政策促市場調配:讓農民看上城裡人看的好戲

  盡管農村文化“三項活動”開展以來豐城縣劇團的創作激情高了,送戲下鄉的積極性也高了,但謝愛平仍感到畢竟縣級劇團的層次較低、藝術水平有限。豐城縣每年給縣劇團安排200多場演出,在完成演出任務的情況下劇團能得到40多萬元的演出收入,地方劇團效益得到保障的同時也會產生惰性。“看戲的人多人少都一樣,演好演壞也一樣,這就違背了我們的初衷。”謝愛平說。

  豐城縣文化局也想過吸引更高層次的院團為農民演出,可是按照目前的規定,市級演出團體每場經費為3000元,省級院團是4000元。“對於省級院團的大型演出來說,4000塊錢還不夠他們的交通費,他們是少演少賠、多演多賠。”謝愛平說,如果把人員和道具簡單化,也很體現演出水准。

  這正好是江西省文化廳著手改善的問題。李玉英說,十七屆六中全會召開以後,她一直在思考,不僅要讓農民群眾享受到基本的文化權益,還要讓他們享受到和城裡人一樣的文化生活,要能看到江西的戲、中國的戲,乃至世界的好戲,使新時期的農民具備新的文化素養和審美情操。

  “今後,每個鄉每年要有一場省級院團的演出,再往後就是外省或者國家級院團的優秀劇目演出,這不僅是提高農民的審美水平,也是培育省內的演出市場。”李玉英說,一定要打破目前存在的文化壁壘,破除地域的局限,加強江西與其他省市的交流,激活江西的藝術創作。

  農村文化“三項活動”開展之初,江西省就確定了“政府出資、市場運作、鄉鎮搭台、農民看戲”的經費使用原則,但怎樣使資金運用更好地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競爭原則,還需要進一步謀劃。“針對不同層次的演出,要給予不同的補助標准。這完全可以按照市場經濟運作,要用市場來刺激院團,激發他們的創新和發展潛能。”李玉英說,有了財政扶持這根杠杆,還要會利用市場調配這個支點,這樣才能撬動全省文化的發展,最終做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豐富的文化需求與不斷提高的審美需要。

  6年前,江西這個經濟欠發達的中部省份在全國率先實現了用公共財政改善農民文化生活。如今,在全國意識到保障農民文化權益重要性的時候,江西想得更遠了,他們希望能在廣闊的農村大地上培養出茁壯的文化大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