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西藏
西藏
西藏完成第三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申報工作
發布時間:2015-05-25 09:48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5-05-25

  今年4月,國家創建辦啟動了第三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申報工作。經相關地市推薦,區文化廳與財政廳認真研究和審核,並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近日,西藏自治區向國家創建辦申報拉薩市為第三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申報班戈縣“鄉音鄉情牧區流動文化服務機制”和阿裡地區噶爾縣“縣民間藝術團隊伍建設機制”為示范項目。目前,各示范區(項目)的申報書、申報視頻、創建規劃、制度設計研究方案和自治區文化廳、財政廳陳述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推薦函等相關材料已報送至文化部,將於5月底赴京接受評審。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是由文化部、財政部共同啟動的一項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重要工作,旨在充分發揮示范區(項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分類指導東、中、西部和城鄉基層文化建設,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科學發展上水平。2011年至2013年,林芝地區成功創建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山南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機制”被評為第一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2013年,山南地區被列入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城市,昌都市“公共圖書館服務拓展與創新”及日喀則市江孜縣“基層群眾自辦文藝團體”被評為第二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創建示范項目”。這些示范區(項目)創建地縣通過積極探索和實踐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新途徑和新措施,充分發揮示范帶動、典型引領作用,促進了本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為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積累了有益經驗和做法。(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